G20經濟體持續深化稅制與征管改革
2018年,二十國集團(G20)經濟體持續深化稅制改革,完善稅收征管,不斷加強稅收合作。與此同時,數字經濟熱度依然不減,相關稅收政策正逐步明朗化。
稅制改革持續深化
2018年,G20經濟體實施了多項稅制改革,主要集中在個人所得稅和公司所得稅領域。
個人所得稅改革旨在促進社會公平。主要改革內容為,通過降低中低收入人群適用的稅率、擴大稅收抵免等措施,減輕中低收入人群的稅負,通過提高高收入人群適用的稅率和對資本所得增稅增加對高收入人群的課稅,從而促進社會公平。同時,一些國家為了促進就業,降低了自由職業者和合伙企業稅負。
1.稅率有升有降。從最高邊際稅率看,美國降低稅率,由39.6%降至37%,韓國和南非提高稅率,其中韓國由40%提高至42%,南非由41%提高至45%。從其他邊際稅率看,主要表現為稅率檔位和級距的調整,如澳大利亞提高適用32.5%稅率的級距上限,2018年7月由8.7萬澳元(1美元約合1.3996澳元)提高至9萬澳元,并計劃于2022年和2024年分別提高至12萬澳元和20萬澳元,同時在2024年取消37%的檔位稅率,韓國對應稅所得增設了3億韓元(1美元約合1126.53韓元)~5億韓元的新級距,稅率由38%提高至40%。
2.增加稅前扣除和稅收抵免等稅收優惠。美國將個人、單親和已婚夫婦的基本扣除標準提高了近一倍,子女的稅收抵免幾近翻番。日本計劃自2020年起將基本扣除額從38萬日元(1美元約合110.46日元)提高至48萬日元。還有一些國家通過提高稅收抵免額、降低適用標準等措施調整了勤勞所得抵免,以增加低收入工作者的稅收優惠。
3.降低自由職業者和合伙企業稅負。意大利規定自由職業者和合伙企業可選擇繳納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4%,再投資部分可從個人應納稅所得中扣除。美國對個人符合條件的間接收入可扣除20%。俄羅斯計劃于2019年~2028年對年收入不超過240萬盧布(1美元約合63.8724俄羅斯盧布)的自由職業者與個人交易和與法人實體交易的所得分別按4%和6%的稅率征稅,并免除其社會保障費、個人所得稅及增值稅。
4.多數國家對資本利得增稅。阿根廷取消金融收入豁免,對投資的利息和資本利得,根據投資類型的不同分別按5%或15%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并對分配的股息額外征收預提稅。韓國將于2020年開始提高資本收益超過3億韓元的所得稅稅率,由20%提高至25%。俄羅斯將對非居民自然人轉讓不動產的收益征稅,稅率為30%。法國對資本所得由累進稅率改為單一稅率,稅率為30%,但這一舉措將降低高收入納稅人的資本利得稅額。
公司所得稅改革旨在鼓勵投資。主要改革內容為通過降低稅率、實施稅收優惠等措施促進投資、激發企業活力。
1.降低稅率為主流。美國正式實施30年來最大規模減稅法案,聯邦公司所得稅稅率由35%大幅下降至21%。阿根廷2018年公司所得稅稅率由35%降至30%,到2020年將進一步降至25%。法國通過立法,將于2018年~2020年逐步將稅率由33.3%降至25%,2018年生效的50萬歐元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的稅率降至28%。英國計劃到2020年將稅率降至17%。但加拿大部分省改革后的公司所得稅稅率出現小幅上升。
2.對中小企業或創新企業實施稅收優惠。澳大利亞通過立法,將年營業收入低于5000萬美元的中小企業稅率自2021~2022財政年度起逐步由27.5%降至25%。印度給予營業額不超過2.5億盧比(1美元約合68.551印度盧比)的、符合條件的初創企業連續3年100%扣除企業利潤和利得的優惠措施,并減免3年股本收益所得稅。俄羅斯對創新中心實施免征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土地稅及降低社保費費率等稅收激勵措施。南非對經濟特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給予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和建筑物10年加速折舊等稅收優惠。
3.美國向混合型屬地稅制轉變。美國引入參股免稅制,對持股比例超過10%的國內公司從國外公司取得的股息免稅。
其他稅種改革主要是微調完善。澳大利亞宣布制定貨物勞務稅改革立法計劃,引入新的財政橫向均等化機制,解決采礦業對稅收分配穩定性的影響。歐盟通過增值稅指令修正案,允許成員國電子出版物同紙質出版物一樣享受低稅率。阿根廷改革財產稅,由0.25%、0.50%和0.75%三檔累進稅率替代原來0.25%的單一稅率,同時將免稅額提高至200萬比索(1美元約合40.802阿根廷比索)。俄羅斯將于2019年~2024年將石油和石油制品30%的進口關稅每年減少5%,2025年取消,并提高礦產資源開采稅。如果汽油或柴油價格上漲超過10%,將對供應國內市場的煉油廠繳納的消費稅實行退稅政策。
數字經濟征稅日趨明朗
數字經濟的稅收問題是近年來稅收領域的熱點問題。2018年,G20經濟體一方面結合數字經濟的特點醞釀開征數字服務稅,另一方面規范數字經濟的增值稅等傳統間接稅征收。
醞釀開征數字服務稅。歐盟發布數字經濟服務稅指令草案,提出對營業額征收3%的臨時性數字服務稅。同時,歐盟提出長期措施,即通過修改常設機構和利潤歸屬等規則,使歐盟成員國在企業沒有“實體存在”的情況下也能對數字利潤征稅。意大利計劃于2019年實施數字交易稅,對交易金額(不含增值稅)以3%的稅率征稅。墨西哥正在審議引入數字服務所得稅,主要內容為對居民及非居民常設機構超過1億墨西哥比索(1美元約合18.79墨西哥比索)的數字服務所得按照3%的稅率征稅,而不考慮利潤發生地。此外,英國、法國、澳大利亞等國正在積極尋求解決方案。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也發布了《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中期報告》,總結了數字化企業的特點,梳理了各國應對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的主要實踐和國際稅收領域的共識與分歧。
規范增值稅、消費稅等傳統間接稅的征收。美國愛荷華州立法將通過技術手段提供的產品納入銷售和使用稅稅基,并確立了零售商、電商平臺和推薦商等經濟關聯的標準;伊利諾伊州庫克郡巡回法院支持芝加哥市檢察官將互聯網流量服務納入娛樂稅的征稅范圍的判決;康涅狄格州稅務局判決食品配送企業必須對銷售給顧客的餐費以及配送費代征銷售稅。韓國擴大外國企業提供電子服務繳納增值稅的應稅范圍,包括云計算、在線廣告。印度將電子商務納入貨物勞務稅的應稅范圍,根據《中央貨物勞務稅法》對供應商的應稅凈收入按1%的稅率征收貨物勞務稅,電商平臺負有源泉扣繳的義務。南非修訂《增值稅法(1991)》,擴大現行法律定義的范圍,使增值稅的適用范圍能夠涵蓋通過電子代理、電子通信或互聯網提供的所有服務。
稅收征管不斷完善
通過打擊稅收欺詐、完善涉稅信息取得制度和提升數字技術在稅收征管方面的應用,G20經濟體進一步提升了稅收征管的能力和水平。
打擊稅收欺詐。G20經濟體打擊稅收欺詐的措施主要包括:
1.頒布或修訂相關法規。法國頒布打擊稅務欺詐相關法規,主要亮點包括:加強在線點對點平臺義務,對逃稅達一定金額情況發布通告,對提供欺詐服務的中介機構和個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進一步擴大外國賬戶報告的義務范圍等。巴西修訂適用特殊制度的公司和免稅組織的罰款規定。
2.發揮大力懲處的威懾作用。澳大利亞警告重點全球企業,如果未在限期內提交稅收相關文檔,罰款將提高至100倍;文檔中如果包含錯誤或誤導性信息,罰款進一步翻番。英國要求糾正申報文檔,如果納稅人在2018年9月30日前沒有申報以前未申報的離岸收入,將處以最高為稅款兩倍的罰款。
3.優化征管機制和業務內容。歐盟發布文件稱,為打擊增值稅欺詐,將加強成員國間合作,加大使用信息技術取代人工處理數據的力度,系統地共享重大欺詐案件信息,促進成員國與歐盟層面的合作,并將逆向征收機制和快速反應機制的截止有效時間,從2018年12月31日延長至2022年6月30日。美國宣布新增5項大企業和國際稅收合規業務。
完善涉稅信息取得制度
1.建立財務狀況數據庫。阿根廷建立納稅人經濟和財務狀況數據庫,主要包括動產和不動產交易、債務、支付工資、信用卡欠款、租金及一般費用支出等信息,以評估納稅人的納稅能力以及不合規風險。
2.明確信息提供義務。阿根廷特別明確,金融中介或托管機構需提供其服務過程中獲得和收集的、與金融交易方和交易類型及價值相關的信息。俄羅斯發布文件稱,投資于公募基金的企業負有自動交換信息的義務,客戶也必須按照金融機構的要求提供受益人或控制人的全部信息。
提高數字技術的稅收征管應用。部分國家利用數字化工具,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英國發布了稅務數字化指南,由數字鏈接取代手工錄入過程,納稅人將可以實時提交增值稅申報表。巴西稅務部門將通過區塊鏈共享數據,以提高政府間信息庫的安全性、整體性和有效性,同時將促進與其他國家稅務部門的信息交換。
國際合作不斷深入
2018年,G20經濟體進一步落實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BEPS)行動計劃,《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開始生效,第一屆稅收合作平臺全球大會在聯合國總部召開,國際合作總體呈現良好局面,但同時伴有局部摩擦。
進一步落實BEPS行動計劃。BESP行動計劃的落實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1.開始進行同行評議。針對BEPS第5項、第6項、第13項和第14項最低標準的行動計劃已開始同行評議。第5項行動計劃的落實情況已作出深度評估,包括稅收裁定信息交換和有害優惠制度的確認。國別報告實施取得進展,將國別報告吸收到本國國內法律框架的轄區已超過60個。關于相互協商程序改進,已有21個轄區接受同行評議,8個轄區正在進行,43個轄區計劃2019年12月實施。對濫用稅收協定的評議從2018年評議開始,已就評議定義和方法達成一致。
2.《BEPS多邊公約》正式生效。《實施稅收協定相關措施以防止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多邊公約》(《BEPS多邊公約》)生效要求至少5個轄區批準。隨著奧地利、馬恩島、澤西島、波蘭和斯洛文尼亞的批準,該公約自2018年7月1日開始正式生效。
3.轉讓定價。鑒于第8項~第10項行動計劃是BEPS的核心內容,轉讓定價方面仍是G20經濟體關注的重點。英國發布公司所得稅利潤分割政策文件,擴大了規則控制的范圍。法國發布轉讓定價文件指南,德國財政部發布成本分攤協議指南,澳大利亞兩院通過“反混合措施”法案。英國發布受控外國公司(CFC)政策文件。
合作與“退群”。在日本等國達成經貿協定的同時,英國和歐盟圍繞英國脫歐協議作出了共同努力。
1.加強多邊合作。《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于2018年12月30日在澳大利亞、加拿大、日本、墨西哥、新西蘭和新加坡生效,協定簽署國將逐漸取消98%的商品關稅。由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聯合國和世界銀行聯合舉辦的第一屆稅收合作平臺全球大會于2018年2月14日在聯合國總部召開,此次大會的主題是“稅收與可持續發展目標”。
2.英國脫歐曲折推進。2018年9月13日,英國批準了《2018年稅收(跨境貿易)法案》。該法對英國脫歐以后的跨境交易涉稅事項作出規定,主要包括關稅、增值稅和消費稅等,為英國脫歐做準備。2018年11月25日,歐洲理事會批準了歐盟委員會與英國就英國脫歐達成的協定。協定就英國脫歐后英歐雙方構建經濟、安全伙伴關系等予以明確,對增值稅和關稅等一系列政策作出安排,并規定到2020年12月31日前為過渡期,可以延長過渡期截止時間等。
發揮進出口環節稅收政策的調節作用。部分國家出于經濟和財政等不同利益訴求,調整了進出口環節的稅收政策,主要包括:
1.進出口關稅稅率有升有降。印度尼西亞為保護國內經濟,對超過1000種進口消費品提高進口關稅稅率,由2.5%~7.5%提高至2.5%~10%。阿根廷在對所有出口貨物征收出口關稅的基礎上新開征臨時稅,稅率為12%,應納稅額設置上限。俄羅斯降低網上購物和石油制品的進出口關稅。
2.加征消費稅和增值稅。澳大利亞將對所有低值進口商品按10%的稅率征收消費稅。新西蘭計劃對400新西蘭元(1美元約合1.4459新西蘭元)以下的進口產品按15%的稅率征收貨物勞務稅。
(2019年3月27日 燕曉春 作者單位: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