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將繼續打擊利用空殼公司進行避稅的行為
來源:EU官網 時間:2021年5月20日,整理:TPPERSON
歐盟委員會5月20日發起了一份倡議并征詢意見,該倡議的主要目的旨在打擊在跨境安排中繼續使用空殼公司(即經濟成分很少或沒有經濟活動的法人實體)進行避稅的行為。倡議將探討最合適的選擇,以確保在歐盟沒有大量業務存在的法人實體和法律結構不會從稅收優惠中受益。該倡議的意見征詢期間為5月20日至2021年6月17日。
歐盟委員會在該份倡議中表示:近年來,盡管歐盟采取的若干行動為稅收管理部門提供了新的有力手段,以解決跨境納稅人通過濫用(通常是純粹人為的行為)和激進稅收結構以減少其應納稅額的問題。然而,即使在這些重要的發展之后,沒有或只有很少的實質,沒有或只有很少經濟活動的法人實體仍然被利用來進行激進稅收籌劃安排,而且這種濫用風險擴大到法律安排。
而該倡議需要達到的總體目標為如下4個方面:
1、通過定義在歐盟運營的法人實體和安排來滿足與一般稅收有關的實質要求,以維護內部市場的完整性;
2、通過為稅收管理部門配備新的針對性工具,以防止、識別和懲罰空殼公司的濫用行為,從而更有效地打擊稅收濫用和激進的稅收籌劃;
3、通過拒絕不符合稅收相關實質要求的法人實體和安排的稅收優惠來保持內部市場的公平競爭。剝奪通過使用空殼公司而獲得的所有稅收優惠。將使它們的建立和使用更具吸引力,從而促進在整個歐盟范圍內實行更公平的稅收和更有效的資源配置;
4)確保公平和有效的稅收以支持生產性投資和企業家精神,同時確保包容性和可持續性的社會保護體系,并維護歐洲的社會市場經濟。
針對該倡議有評論認為:重要的問題變成了什么是”空殼公司“了。歐盟委員會的倡議指出:吉百利的一家愛爾蘭融資子公司獲得了巨額利潤,但融資子公司不是很普遍嗎?我們也看到一些所謂的知識產權控股子公司有幾個雇員,這些都是空殼公司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