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地稅局通過對外專項情報交換等措施追繳108名境外人員個人所得稅3608萬元
原標題:跨境情報交換顯威 東莞108名境外人員補繳個稅3608萬元
大型跨國集團企業的境外管理人員在華平均月工資僅1萬余元?這一申報收入與職場情況明顯不符的現象,引起廣東省東莞市地稅局對S公司的注意。近日,該局通過案頭分析、輔導約談和情報交換等措施,追繳108名境外人員個人所得稅3608萬元。這是廣東省最大一筆通過對外專項情報交換補征的稅款。
S公司隸屬境外某集團公司,該集團公司在全球有20家工廠,S公司是其中一家。2014年10月,東莞市地稅局對全市境外人員的個人所得稅數據展開排查分析,發現S公司每月申報境外人員20人左右,職務均為中層,平均月工資1萬多元,明顯偏低。同時,這些人員的境外收入為零,不合常規。針對這些疑點,東莞市地稅局迅速聯合S公司的主管稅務機關成立專案組,展開調查。
在通過征管信息系統掌握S公司的稅務登記、經營狀況等基礎數據后,專案組向該公司發出了詢問通知書。圍繞有關國際稅收概念、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律和法規規定等內容,專案組對S公司財務負責人和其集團財務總監等人展開了3輪約談,企業最后承認存在虛假申報的情況,對已有申報記錄的55名境外員工補繳個人所得稅470多萬元。
專案組并未到此為止,而是加強與有關專業機構信息互通,拓展境外人員來華工作的信息源,充實國際薪酬數據庫,掌握S公司所在行業和境外人員的工資標準。經過廣泛取證和深入分析,專案組發現S公司補申報的人均工資水平仍然偏低,于是向市出入境部門發出協查函,了解該公司境外人員的出入境情況。同時,專案組通過查詢企業網站信息得知,S公司是其境外集團的3個管理機構之一,肩負行政、生產和人事管理重任,而從其申報的人員構成及人數來看,應該不足以承擔如此重擔。
由于S公司稱已經全員申報,而其境外員工的境外企業支付部分收入無法核實,專案組經請示上級機關對外發出專項情報交換請求。收到情報交換請求后,境外稅務部門很配合,及時到S公司的集團公司核查,并在不久后反饋了該集團公司的有關工資支付及經營情況。
這時,專案組重新約談S公司財務負責人和其集團財務總監,對方補繳稅后以為事情已經完結,再被約談顯得很意外,但堅持稱已經足額申報。專案組告知已經掌握企業境外人員的境外收入情況,且知道其集團公司正在籌備融資上市,如果發現企業人員沒有足額申報個人所得稅,除了補稅和罰款外還會對集團公司上市產生重大影響。
一周后,S公司與稅務機關聯系,承認隱瞞了公司境外人員境外收入少繳個人所得稅及部分境外雇員未申報個人所得稅的事實,并表示會配合稅務機關足額補繳稅款。
S公司之前的個人所得稅申報是境內財務人員負責,但此次補稅數額巨大,其集團公司委托境外財務人員接管。但因境外財務人員對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和申報流程不甚了解,加上補申報年度長,申報記錄多,且涉及境外境內收入合并計算,還涉及逗留天數、工作天數等一系列國際稅收概念,計稅補稅過程對企業財務人員來說難度極大。這時,東莞市地稅局基層分局稅收管理人員出面,講法規,說流程,核對數據,對企業財務人員做了大量輔導工作。最終,該公司申報的境外人員平均年薪從10多萬元升至40多萬元,之前沒有申報個稅的,其中1人的年薪高達1000多萬元,年納稅額300多萬元。該公司共計補扣繳境外人員2011~2016年度個人所得稅3608萬元。
東莞市地稅局副局長陳云璋表示,近年來,隨著全球貿易不斷發展,資金、人員等生產要素跨境流動日益頻繁,國際避稅行為也日漸突出。由于對臨時來華人員在我國境內的逗留時間難以掌握,對境外人員的境外收入難以核實,境外人員個人所得稅征管一直是我國涉外稅收管理的難點。本案的成功查處表明,國際情報交換是解決這一難題的有力武器。他說,在日常征管中,稅務機關除了要靈活運用征管系統及第三方信息,掌握各行業分國籍的工資制度和薪酬標準,更要充分利用稅收協定和稅收安排中有關情報交換的條款,與境外稅務機關開展情報交換,解決征納雙方涉稅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壓縮納稅人跨境不良稅收籌劃的空間。
(2018年1月16日 作者:陳浩華 趙淑嫻 本報記者 況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