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最新報告顯示:所得稅稅率持續下降 國際稅改重要性凸顯
中國稅務報2021年08月11日 作者:周慶華
7月29日,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發布了第三版企業所得稅數據分析報告。報告囊括了全球111個管轄區的企業所得稅信息,對總部位于38個管轄區的6000家跨國公司集團數據進行匯總分析。
企業所得稅稅率持續下降
數據表明,受審查的111個管轄區的平均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從2000年的28.3%降至2021年的20%,降幅近30%。另外,報告顯示,跨國公司平均26%的利潤來源于投資中心〔Investment Hubs,指外國直接投資總額超過國內生產總值(GDP)150%的管轄區〕,但只有3%的員工和14%的有形資產來自于投資中心。
在111個管轄區中,有94個2021年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低于2000年,13個管轄區的稅率保持不變,只有4個管轄區提高了稅率,包括安道爾、中國香港、馬爾代夫和阿曼。在稅率降低的管轄區中,有12個管轄區(阿魯巴、巴巴多斯、伯利茲、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保加利亞、剛果民主共和國、德國、根西島、印度、馬恩島、澤西島、巴拉圭)的降幅達20%以上,其中既有發達國家,也有發展中國家和地區。
2021年,有12個管轄區依然沒有企業稅收制度,或企業所得稅率為0。排除零稅收管轄區,2021年的平均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為22.4%。有2個管轄區的稅率在10%以下,分別為:巴巴多斯(5.5%)和匈牙利(9%)。
報告顯示,企業所得稅高稅率(稅率≥30%)管轄區的數量在大幅減少。2000年稅率≥30%的管轄區占比為63%,到2021年為16%,即18個管轄區的稅率為30%或以上,其中馬耳他的稅率最高,為35%。
跨國公司存在利潤錯配
報告指出,跨國公司經濟活動發生地和利潤報告地之間存在偏差。數據顯示,跨國公司平均26%的利潤來自于投資中心,但只有3%的員工和14%的有形資產來自于投資中心,存在利潤錯配情況。跨國公司在投資中心的主要商業活動是“持有股份和其他權益工具”,而在其他管轄區則是銷售、制造和服務。此外,跨國公司在投資中心的關聯方收入比例高于其他管轄區。報告補充稱,投資中心和零稅收管轄區的人均收入水平往往高于其他管轄區,因為當地注冊企業眾多,而居民很少,所以人均收入很高。數據顯示,投資中心的人均收入為170萬美元,零稅收管轄區的人均收入為260萬美元,而企業所得稅稅率高于20%管轄區的人均收入為32萬美元。
凸顯國際稅改重要性
報告顯示,BEPS問題持續存在,凸顯OECD/G20包容性框架下130多個成員正在推進的“雙支柱”國際稅收改革的重要性。
“雙支柱”旨在解決經濟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通過改革國際稅收規則,確保跨國企業無論在何處經營,都應繳納公平份額的稅款。支柱一對超大型跨國集團全球利潤的一些征稅權重新分配給市場國,不論企業在市場國是否有實體存在;支柱二旨在引入各國可用于保護其稅基的全球最低稅,為企業所得稅競爭設置下限。
數據表明,在過去20年中,大多數管轄區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持續下降,突顯了支柱二的重要性,通過全球最低稅為企業所得稅稅率設置下限,遏制全球化背景下困擾各國的國際稅收競爭問題。“雙支柱”方案可有效應對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和企業所得稅稅率逐底競爭。
企業所得稅對發展中國家財政收入更重要
報告還表明,企業所得稅是各國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重要資金來源,且重要程度在逐漸提高。企業所得稅平均收入占稅收總收入的份額由2000年的12.3%上升至2018年的15.3%,占GDP的比重由2000年的2.7%上升至2018年的3.2%。這種情況在發展中國家和新興市場經濟體中更為明顯。平均而言,非洲國家企業所得稅在稅收總收入中所占比重為19.2%,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區為15.6%,明顯高于OECD國家的10%。
今年還增加了一些新的數據指標,比如利用稅收優惠加大研發投入的數據,2020年,在提供研發稅收優惠的OECD國家中,與非研發投資相比,研發投資的有效稅率平均降低了約10個百分點。
(作者單位: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