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提議開征有條件的退出股息預提稅
IBFD荷蘭國際財稅文獻局 2021-12-10 17:35
IBFD資深研究員René Offermanns博士報道
2021年12月8日,針對反對派提出的對股息開征有條件的退出預提稅法案,荷蘭正式提出重要修正案,要點如下:
- 退出股息預提稅僅適用于非EEA/EU成員國(且荷蘭與該國沒有稅收協定)居民的投資者;
- 退出股息預提稅僅在以下情形開征:公司將其稅收居民身份轉移至非EEA/EU成員國,該國/地區不征收股息預提稅或該國/地區在公司成為其稅收居民時,允許公司調整留存利潤為實繳資本;
- 退出稅將不會通過保留附加評估的方式征收,而是在公司離開荷蘭的那一刻立即征收,杜絕稅收遞延或豁免的可能性;
- 在某些情形下,根據外國法律成立的公司將其所在地轉移至其他國家,該公司在10年內仍將被視為荷蘭居民;以及
- 該法案將追溯至2021年12月8日上午9點開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