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考慮制定自己的基于協定的最低稅率規則
編譯:思邁特財稅國際稅收服務團隊
聯合國將考慮在其協定范本中實施一項新規則,以幫助發展中國家根據其雙邊協定征收更多的稅。
聯合國稅務委員會周一批準了其一個小組委員會為期六個月的工作計劃,其中包括探索創建一個“應稅規則”,以插入該機構的稅收協定范本,這是各國用于自己協定的模板。該規則將允許各國對根據協定可按較低稅率征稅的款項適用最低稅率。
OECD領導的2021年全球稅收協議的最低稅率,即支柱二,包括一個旨在幫助發展中國家的應稅規則或STTR。
聯合國委員會正在研究不同的選項——包括支柱二的STTR以及其他現有的規則,加拿大財政部稅收政策部門的稅收協定高級主管Stephanie Smith說。
史密斯說:“我認為在確定什么是最好的發展方式方面,它正在考慮所有這些方案?!蔽瘑T會正在研究該措施的范圍和應用,并考慮現有協定中的內容。
牙買加財政部立法、協定和國際稅收事務首席稅務顧問Marlene Nembhard-Parker說,提供一個聯合國選項來實施STTR也可以幫助那些不屬于包容性框架的國家。
“在我看來,聯合國的支持者比包容性框架的141個國家更廣泛一些,我們的作用是為整個發展中國家提供指導,”她說。
“如果他們有選擇,他們可以行使這些選擇,”甚至那些屬于包容性框架的國家,“可能會發現聯合國的版本更容易處理或更適合他們的情況,”內姆哈德-帕克補充說。
尼日利亞聯邦稅務局稅收政策和咨詢部主任Mathew Olusanya Gbonjubola告訴委員會,“這不應該是對包括包容性框架在內的其他論壇正在進行的事情的評論或批評”。
委員會就是否在其計劃中明確提及OECD進行了辯論。智利國內稅收局國際稅收部門負責人Liselott Kana說,它將對其推行應稅規則的決定做出解釋,同時保持尊重其他組織的微妙平衡。
荷蘭財政部國際稅務部門的協調政策顧問Aart Roelofsen說:“我們至少應該解釋我們為什么要評估或提出自己的想法?!?/span>
所有的委員會成員都是以個人身份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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