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中經濟體的政策制定者需要在DST方面留有余地
作者:Kevin Pinner
編譯:思邁特財稅國際稅收服務團隊
一個政府間智囊團的執行董事周三告訴Law360,美國必須允許發展中經濟體的政府單方面對跨國企業征稅,以應對數字經濟和多重經濟危機帶來的財政挑戰。
領導南方中心的卡洛斯-科雷亞說,鑒于COVID-19大流行病和烏克蘭戰爭,發展中經濟體的政策制定者需要更多的財政空間。他的講話是在他在一個主要國家貨幣事務高級別會議上發言的第二天發表的。科雷亞說,國際貨幣事務與發展的G24,或24國集團,應該在其作為正式觀察員的全球論壇上對所謂的全球稅收協議采取更強硬的立場,這是一項在10月簽署的從根本上重塑國際稅收規則的政治協議。
根據周二的一份聲明,“南方中心與像[非洲稅收管理論壇]這樣的全球南方組織一道,支持那些拒絕該協議并選擇其他解決方案的發展中國家,”科雷亞對G24說。
南方中心是一個設在日內瓦的政府間組織,由54個發展中國家的自愿捐款資助。自1995年以來,它與各國政府和組織進行磋商,協調努力和專業知識,促進其成員在OECD和聯合國等國際團體中的共同利益。
OECD由38個主要是富裕的成員國資助,通過所謂的BEPS包容性框架將發展中經濟體納入全球稅收體系。OECD官員表示,該協議將有助于穩定全球稅收體系,但科雷亞指出,自去年秋天以來,全球經濟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
根據聲明,他在周二對24國集團說:“應對大流行病的巨大成本和大流行病引起的政府收入的崩潰,使發展中國家的財政空間大量減少。因此,他們沒有能力實施有意義的刺激計劃來刺激經濟增長,而經濟增長是稅收的主要驅動力,是國內公共資源調動的主要和最可靠的來源。”
尼日利亞、肯尼亞、巴基斯坦和斯里蘭卡 “斷然拒絕”了雙支柱解決方案南方中心說,這指的是經合組織促成的全球稅收協議,其中包括國家間征稅權的重新分配和全球最低稅。該發展中國家集團指出,一半的非洲國家不是該組織的包容性框架的成員,該框架包括141個國家和地區,只有137個轄區簽署了最近的政治協議。
南方中心對24國集團說:因此,該協議遠不是全球性的,除了支柱一外,發展中國家還有廣泛的稅收政策選擇來對數字化經濟征稅。
支柱一試圖將一部分征稅權建立在銷售地,而不是公司在轉讓定價系統下的利潤歸屬地,包括廣泛的、永久的禁止單邊措施。如果頒布,它將取代單邊措施。該禁令涵蓋了所有類似于數字服務稅的措施,這些措施是政府試圖奪回跨國企業通過遠程銷售從經濟體中吸走的資金。
南方中心周二對24國集團說,必須尊重這些國家對[跨國企業]按其認為合適的方式征稅的主權權利。
3月,一些國際組織的高級官員表示,在全球協議取決于美國批準的情況下,發展中國家不應放棄其數字稅收措施。
南方中心告訴24國集團,美國政府威脅要根據《1974年貿易法》第301條征收這種稅,限制各國征收這種稅的單方面 “脅迫性措施”,“必須毫不含糊地予以譴責”。
科雷亞說,任何“美國為阻止各國制定單邊措施而采取的行動顯然是非法的”。
美國貿易代表多年來一直在所謂的特別301報告中針對中國和印度政府,這兩個南方中心的成員,這是國會授權的對全球知識產權保護和執行的年度審查。
世界貿易組織的任務是由成員國制定管理國際貿易的規則并解決爭議。
許多包容性框架的成員表示了擔憂,他們說不清楚放棄數字服務稅能得到什么回報,除了對該協議的正常運作有部分影響的某些規則外,可能對他們有利,也可能不利,這取決于尚未公開敲定的細節。
無論如何,專家們表示,美國國會極不可能通過這樣一項協議,將美國公司的稅收重新分配給外國政府,而不管它們的稅收結構如何。
周二,24國集團發表了一份公報,對全球經濟形勢發表了看法,包括對更多地獲得COVID-19疫苗的立場,數字化帶來的挑戰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行動。公報中沒有直接提到稅收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