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最新同行評審報告稱九個轄區的稅務糾紛實踐都有所改善
編譯:思邁特財稅國際稅收服務團隊
2021年2月16日經合組織(OECD)發布關于爭議解決機制的 BEPS 第 14 項行動計劃第 1 階段最后一批同行評審報告。本次第一階段同行評審報告評估了阿魯巴、巴林、巴巴多斯、直布羅陀、格陵蘭、哈薩克斯坦、阿曼、卡塔爾、圣基茨和尼維斯、泰國、特立尼達和多巴哥、阿拉伯聯合酋長國和越南13個轄區為實施 BEPS 第 14 項行動計劃最低標準所做的努力,其旨在改善各轄區之間與稅務相關的爭議解決。該階段的同行評審報告包含了2016 年— 2019 年的相互協商程序( MAP)統計數據,提出近 340 項有針對性的建議,將在同行評審過程的第二階段跟進。OECD稱,該階段的同行評審報告代表OECD/G20 BEPS包容性框架成員的政治承諾轉化為可衡量的、切實的行動向前邁出了重要一步,許多國家已經在努力解決其各自報告中發現的缺陷。截至2021年2月16日,OECD已發布所有批次的第1階段同行評審報告和第1-3批次的第 2 階段同行評審報告。
盡管持續受COVID-19疫情的影響,需要召開的所有會議被迫中斷,但OECD的相關工作計劃仍在繼續按預定時間表推進。4月14日,OECD官網公開發布了安道爾、巴哈馬、百慕大群島、英屬維京群島、開曼群島、法羅群島、中國澳門、摩洛哥和突尼斯等9個轄區的BEPS第14項行動計劃第2階段同行評審報告。需要關注的是,該第2階段同行評審的這9個轄區(主要包括一些跨國公司通常用來降低全球稅負的轄區)在解決稅務糾紛方面取得的進展。這些評審報告評估了9個轄區在滿足前期建議方面的工作,是OECD倡導的旨在改善各國和企業應對稅務挑戰方式努力的一部分,而對于跨國公司來說是其曠日持久、代價高昂的稅收法律斗爭的一個常見問題。同時,這些評審報告評估了這9個轄區在實施第一階段同行評審建議方面取得的進展,考慮了2019年9月1日—2021年4月30日期間的任何發展,并進行了2016-2020年的MAP統計。
本次評審結論認為所有9個轄區都出現了積極的變化,盡管各轄區的進展速度各不相同。一些轄區原則上達到了爭端解決的最低標準,只是其幾乎沒有處理MAP案件的實際經驗。例如百慕大和英屬維爾京群島等低稅收轄區其不太可能出現MAP糾紛;開曼群島和中國澳門在此類糾紛方面的經驗也很有限,但在審查期間沒有出現過任何此類糾紛;百慕大財政部在一份聲明中表示“該評審報告的調查結論符合百慕大對合作、透明度和遵守國際標準的承諾”。
4月14日OECD官網的新聞稿對本次評審和監測過程的結論概述為如下5個方面:
1、安道爾、摩洛哥和突尼斯簽署了多邊文書,而且安道爾已批準該文書,這將使它們的大量稅收協定符合BEPS第14項行動計劃的最低標準要求;此外,還有正在進行或已結束的雙邊談判。
2、巴哈馬群島、百慕大群島、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法羅群島、中國澳門、摩洛哥和突尼斯現在有一個記錄在案的雙邊通知/協商程序,適用于其主管當局認為異議不合理的情況。
3、法羅群島在平均24個月的追蹤時間內完成了MAP案件,而安道爾、巴哈馬、百慕大、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中國澳門沒有MAP經驗。
4、安道爾、中國澳門和突尼斯確保MAP仍然可以得到有效執行,盡管各轄區有時間限制。
5、百慕大、法羅群島、中國澳門、摩洛哥和突尼斯發布或更新了MAP指南。
OECD表示將繼續按照BEPS第14項行動計劃預定時間表分批發布第二階段同行評審報告。截至目前共計發布了82份第一階段同行評審報告和69份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同行評審監測報告,第十批也是最后一批第二階段報告將在幾個月后發布。
BEPS第14項行動計劃相互協商程序(MAP)的更多信息可以訪問https://oe.cd/bepsaction14;如需要查詢其他相關信息可以聯系OECD稅收政策和管理中心主任帕斯卡·圣阿曼斯(33 145 24 91 08)或國際合作和稅收管理部門的阿希姆·普羅斯(33 145 24 98 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