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合組織發布《2021年稅收收入統計》
來源:人大財稅研究所
日期:2021年12月11日
2021年12月6日,經合組織(OECD)發布了最新的《2021年收入統計報告》(以下簡稱《報告》)。《報告》詳盡展示了經合組織(OECD)成員國各級政府稅收收入的國際比較數據,并提供了1965-2019年各國稅收收入的最終數據和2020年的稅收收入估算數據,解析了OECD國家稅收收入變化及其背后的驅動因素。《報告》還推出了專欄,研究新冠疫情沖擊對OECD稅收收入的初始影響。
一、各國宏觀稅負變化情況
報告顯示,在新冠病毒大流行背景下,2020年大部分經合組織國家稅收收入和國內生產總值(GDP)均普遍下降,但稅收收入占GDP比重平均為33.5%,較2019年增長0.1%。我們知道,稅收收入占GDP比率的變動是由名義稅收收入和名義GDP的相對變動驅使的。因而對大多數國家而言,稅收收入占比略有上升,主要歸功于名義GDP受疫情影響的降幅大于名義稅收收入。
圖1:2019年和2020年名義稅收收入和名義GDP的變動情況(%)
2020年各國的稅收收入占GDP之比差異極大。其中,丹麥保持了自2002年以來在OECD國家中稅收收入占GDP比例排名最高記錄(46.5%),法國緊追其后(45.4%),而墨西哥的稅收收入占GDP的比率最低,僅有17.9%。
較2019年相比,20個國家的稅收收入占GDP之比有所上升,其他16個國家占比則下降。在占比上升隊伍中,西班牙增幅最大(1.9%),其名義GDP降幅較大而名義稅收收入降幅較小,墨西哥(1.6%)和冰島(1.3%)緊隨其后。在占比下降隊伍中,愛爾蘭的降幅最大(1.7%),部分原因是該國增值稅稅率階段性降低導致增值稅收入大幅縮水,而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稅、財產稅和特別消費稅也小幅減少。智利(1.6%)和挪威(1.3%)也出現了大幅下降,其中,挪威的占比下降主要是由于《石油稅法》的臨時變化導致該國企業所得稅收入急劇下降(3.5%)。
圖2:2019年和2020年稅收收入占GDP的比率(占GDP的%)
將研究視角拉長,稅收收入占GDP的比率平均值逐年緩步上升,這反映出幾乎所有OECD國家都需要為大幅度增加的公共部門支出提供資金。近10年間,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提高了1.9%。分國別來看,30個國家2020年稅收收入占GDP的比率高于2010年。增幅最大的國家是斯洛伐克(6.7%)和希臘(6.5%),韓國、西班牙、日本(2019年數據)和墨西哥增幅也超過5%。跌幅最大的國家是愛爾蘭,從2010年的27.7%跌至2020年的20.2%,很大程度是由于2015年GDP的顯著增加,因而從2015年后稅收收入占GDP的比率不斷地小幅下降。降幅第二大的國家是挪威(3.2%),其下降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企業所得稅收入的下降。
圖3:1965-2020年稅收收入占GDP比率的趨勢(占GDP的%)
二、不同稅種收入的變化情況
稅制結構(各稅種占稅收收入的份額)在國家間存在異質性,而在國家內部呈現穩定性。以最大的稅收收入來源為例,2019年有17個國家以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為主,10個國家以社會保險稅收入為主,11個國家以包括增值稅在內的消費稅為主。財產稅和工資稅在OECD國家的收入體系中扮演了非常小的角色。
圖4:2019年各國稅制結構(占全部稅收收入的%)
★所得稅★
總體來看,2019年OECD國家所得稅收入占全部稅收收入的33.1%,其中澳大利亞、加拿大、丹新西蘭、挪威、丹麥、冰島、愛爾蘭、瑞士和美國的所得稅的份額超過40%。其中,個人所得稅的收入占比均值為23.5%,企業所得稅為9.6%。
值得注意的是,各國個人所得稅和企業所得稅占比差異顯著。2019年,個人所得稅占全部稅收收入比重最低的國家為哥倫比亞(6.8%),而同期澳大利亞和美國的個稅比例高達42.0%,丹麥個稅占比最高,為52.1%;企業所得稅收入份額,法國、匈牙利、意大利和拉脫維亞不到5%,而墨西哥(20.1%)、智利(23.4%)和哥倫比亞(24.0%)均超過20%。
★社會保險稅★
從平均值看,2019年OECD國家社會保險稅收入占全部稅收收入的25.7%。其中,捷克和斯洛伐克(分別為43.8%和43.0%)社會保險稅份額較大,而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則不征收社會保險稅。
★財產稅★
在1965-2019年間,整個經合組織的財產稅收入占全部稅收收入的份額從7.9%降到了5.5%。2019年加拿大、以色列、韓國、英國和美國的財產稅收入超過了全部稅收收入的10%。相比之下,愛沙尼亞和立陶宛的財產稅收入還不到其全部收入的1%。
★消費稅★
在1965-2019年間,消費稅(一般消費稅加上特別消費稅)份額從38.4%降到了32.6%。在此期間,商品和服務稅的構成從根本上發生了變化。一般消費稅收入增長快速,而增值稅表現亮眼(在38個OECD成員國中,僅有美國沒有開征增值稅),2019年增值稅受占到全部稅收收入的20.3%,而特別消費稅(9.5%)的份額不斷下降。全部OECD國家的進口商品稅的稅率都出現了較大幅度下降,反映出消除貿易壁壘的趨勢。
圖5:1965-2019年稅制結構的平均趨勢(占全部稅收收入的%)
三、各層級政府間稅收收入
OECD成員國中有8個經合組織國家屬于聯邦結構。從平均值來看,2019年這些國家的中央政府籌集全部稅收收入的53.0%,社會保障基金收入占全部稅收收入的21.4%,州級政府籌集17.7%,地方政府籌集7.7%。而剩下的28個國家則屬于單一制結構。中央政府獲取全部稅收收入的63.2%,社會保障基金收入占比25.5%,而10.9%則由地方政府籌集。然而,不同組織架構的國家之間,各級政府收入差距也不容小覷(詳見圖6)。
圖6:2019年一般政府的子部門的稅收收入(占全部稅收收入的%)
專欄:新冠疫情對各國稅收收入的影響
面對新冠疫情的沖擊,各國實施了納稅義務的延遲或降低、加大的稅收抵免、津貼和稅率的永久性或臨時性的削減等稅收政策,直接減少了各國稅收收入。進一步,由于封鎖等限制措施,勞動力參與率、家庭消費和營業利潤等急劇下降,稅收收入進一步縮減。但是值得注意的是,這些支持政策一定程度降低了就業損失和企業關門破產,因而使得稅收收入的名義下降幅度要比2008-2009年的全球金融危機期間更低。
此外,疫情沖擊是對各稅種間的影響也不一致,直接稅受到的沖擊大于間接稅。其中財產稅收入或增值稅收入占GDP的比重沒有變化。企業所得稅和消費稅收入受疫情的負面影響較大,2020年企業所得稅收入占GDP的比重下降了0.4%(26個國家有所下降),而人口流動限制導致的燃料使用量減少使得消費稅收入下降了0.1%(28個國家有所下降)。相比之下,2020年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險稅的收入占GDP的比重增加了0.3%(分別有28個國家和29個國家上升)。這一事實很可能反映了政府在這場危機中為維持工人與勞動力市場之間的聯系提供了相當大的支持。
本文主要參考https://www.oecd.org/tax/tax-policy/revenue-statistics-highlights-brochure.pdf編譯,版權歸經合組織2021年所有。文章使用,無論是數字的還是印刷的,受到http://www.oecd.org/termsandconditions條款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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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老師:張文春
編譯成員:李玙璠、羅舒瑋、高廣睿、劉青青、吳爾敏、王麗敏、陳紫君、張哲等
責任編輯:李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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