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宮顧問希望美國在最低稅方面效仿歐盟
編譯:思邁特財稅國際稅收服務團隊
美國國家經濟委員會主任周一表示,白宮希望歐盟能很快促成成員國將15%全球最低稅納入國內法,這樣美國國會也將會效仿。
NEC主任Brian Deese表示,他樂觀地認為,美國將推進G20和OECD于去年10月達成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政治協議,該協議設想政府制定規則,允許他們執行15%的全球最低公司稅率并重新分配公司稅款的一部分。
Deese說:“我們面臨的這一挑戰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盡管前面還有很多路要走,但我們實際已經取得了多大的進步。”
去年10月,參與OECD/G20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包容性框架的141個轄區中有137個同意所謂的雙支柱解決方案:支柱一是重新分配部分征稅權,支柱二是全球最低公司稅率。
“我們希望歐盟在其進程中能夠盡快推進并就歐盟指令達成一致,然后包括美國在內的轄區需要制定與這一方法相一致的法律,”Deese說。“所有轄區都參與其中,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胡蘿卜’”。
Deese說,制定雙支柱解決方案將有助于政府防止公司不要基于“套利機會”進行納稅規劃,并“增加根據經濟機會做出這些決策的動機”。
他補充說,美國將“贏得”這場競爭。
幾周前,UCLA法學院教授Kimberly Clausing離開了財政部,她在財政部擔任稅務分析副助理部長,她說其他轄區有強烈的動機采用它。
“我認為它可以成為如何解決其他國際集體行動問題的典范,”Clausing說,并補充說外國政府將比美國更容易履行其在協議下的承諾。
Deese承認國際合作存在困難,但他表示,雙支柱提供的激勵結構讓白宮“對我們為什么能夠繼續取得進展充滿信心”。
Clausing說,盡管該協議“重新分配征稅權不會對政府產生太大影響”,但它比數字服務稅等臨時性單方面措施更可取,后者在去年10月達成的條款下被廣泛禁止。
紐約大學法學院(NYU)漢密爾頓項目和稅法中心于周一發布了一份名為“國際公司稅收的六個經濟事實”的報告,以配合討論。合著者、漢密爾頓項目主任Wendy Edelberg采訪了Deese,NYU法學院稅法中心主任Chye-Ching Huang也參加了隨后的小組討論。
“我確實認為,任何關于這個話題的討論都需要從一個非常簡單的事實開始,那就是目前,美國跨國企業繳納了其利潤8.8%的稅款——這是他們的現金稅率——作為他們全球賬面所得的一部分”,Huang周一告訴聽眾。
該報告指出,該稅率低于針對美國境外活動所得的三個法定稅率,所有這些稅率均根據2017 年《就業和減稅法案》 通過。這些是13.125%的國外無形所得稅(FDII);10.5%的全球無形低稅所得(GILTI)制度以及10% 的稅基侵蝕和反濫用稅(BEAT)最低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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