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BEPS行動計劃做出回應
近日,歐盟委員會就經合組織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BEPS)十五項行動計劃逐一作出回應。
關于第1項行動計劃——應對數字經濟的稅收挑戰,除配套措施應當鞏固數字經濟的發展這一建議外,目前無需特殊行動。但是一般反避稅措施是否足以應對數字經濟風險仍需進一步觀察。
歐盟委員會《反避稅(ATA)指令》中的混合錯配安排、受控外國公司規則和限制利息扣除規則分別回應了BEPS第2、3、4項行動計劃的內容。它包含了歐盟對內對外進一步解決混合錯配安排、建立受控外國公司規則及限制利息扣除的相關條款。
關于第5項行動計劃——有害稅收實踐,歐盟將自2017年開始強制自動交換所有跨境稅務裁決情報,所有歐盟成員國也已經一致接受了對知識產權收入稅收優惠制度采用改良的關聯法。關于第13項行動計劃——分國信息報告,反避稅一攬子法規提出了關于歐盟成員國稅務機關之間實施分國信息報告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要求。
關于第6項行動計劃——稅收協定濫用,委員會近期發布了稅收協定建議,提議歐盟成員國需在其稅收協定中包含符合歐盟法的反稅收協定濫用通用規則。
關于第7項行動計劃——常設機構,《一般反避稅指令》鼓勵歐盟成員使用OECD修訂后的常設機構判定標準,以防止企業人為地掩蓋應稅場所實質。
關于轉讓定價,聯合轉讓定價論壇正在致力于轉讓定價規則的審核與更新。該項工作著眼于更多地通過經濟分析的方式處理轉讓定價問題、更好的利用企業內部系統、改善轉讓定價監管。
關于第11項行動計劃,委員會正在對一些激進型稅收籌劃對歐盟成員國的實際稅率所產生
的影響進行研究。
關于OECD對披露激進型稅收籌劃安排(第12項行動計劃)提出的建議,委員會表示已將其作為稅收透明化議程的一部分,將對這個問題進行考慮。
關于第14項行動計劃——稅收爭端解決,委員會注意到G20/OECD成員國同意減少企業不確定和非故意的雙重征稅的發生,同時結合及時有效的爭端解決機制。
最后,第15項行動計劃——修訂稅收協定的多邊工具,委員會表示《一般反避稅建議》明確了歐盟委員會對協定相關問題的觀點。鼓勵歐盟成員國在進行多邊文書談判時考慮這些因素。
(新聞來源:Wolters Kluwer 全球稅務研究信息庫 日期:2016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