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發布抗擊國際避稅和逃稅的進展報告
在20國集團峰會之際,OECD秘書處在2017年7月5日發布了一份有關國際稅收發展和落實信息交換的進展的報告《OECD秘書長古麗亞給20國集團領導人的稅收報告》。該報告的附錄包括了詳細的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進展報告。
該報告的第一部分是有關國際稅收發展的,主要的結論主要以下幾個方面:
到2017年7月大約2000個信息自動交換的雙邊交換關系已經被激活了。因此,大約50萬自然人披露了離岸資產,在自愿遵從機制和離岸調查后已經征收到了額外稅收收入大約850億歐元;
許多轄區已經落實了稅收透明度標準而避免被劃分為不合作轄區。因此,31個轄區簽署了或要要求簽署歐洲理事會和OECD的互助條約(1988年);
所有要求的轄區已經承諾在2017年和2018年開啟金融賬戶信息的自動交換。此外,17個轄區改進了信息交換標準報告標準的全球論壇的評級,只有特立尼達和多巴哥被評為不合作的轄區;
OECD正在就統一格式的可搜索所有權信息的數據集的設計展開工作。
第二部分總結有關稅收透明度落實方面的發展。主要結論如下:
101個轄區已經承諾落實稅收問題的金融賬戶自動交換的自動信息交換標準;第一組的50個國家在2017年開始交換,另外51個國家從2018年開始交換信息;
大約80%的作出承諾的轄區落實了完整的金融機構信息征集和報告的法律框架。OECD開發了此領域的通用傳輸系統;
對于受益所有權,OECD試圖通過同行審查,確保國家貨幣基金組織的金融行動小組和全球論壇的更加密切的合作改進其有效落實,以及通過有效落實和技術援助的例子為有效落實提供便利;
附錄1報告了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包容性框架的相關問題。主要結論如下:
對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最低標準的同行審查過程正在進行中;
77個國家在2017年6月7日簽署了2016年的OECD多邊公約,100個成員國和轄區正在參與有關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此包容性框架;
在2018年初,有關數字經濟的臨時性報告將通過OECD和20國集團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的包容性框架提交,其后會在2020年發布一份最終報告;
OECD處理轉讓定價和其他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問題的雙邊項目及復雜稅務審計的協助導致了超過2.78億美元的額外稅收收入。再者,啟動了一個新的非洲稅收和金融犯罪調查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