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CD就《支柱一金額A下的稅基確定立法模板》(草案)征求公眾意見
來源:OECD官網
編譯:思邁特財稅國際稅收服務團隊
作為 OECD / G20 BEPS 包容性框架正在進行工作的一部分,以實施雙支柱方案來應對經濟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OECD正在就《支柱一金額A下的稅基確定立法模板》(草案,以下簡稱“規則草案”)征求公眾意見。
2022年2月18日發布的這份公眾咨詢文件(法國稱之為法律意見書)僅包含支柱一下涉及稅基確定的模塊(第二個模塊)。包容性框架已同意發布本文件,以獲取公眾意見,但該規則草案并未反映關于文件實質內容的共識。利益相關者對規則草案的反饋意見將有助于包容性框架成員進一步完善和最終確定相關規則。
感興趣的各方在2022年3月4日之前發送書面意見。咨詢文件中提供了提交意見的說明。需要提醒各參與方注意是:所有收到的書面意見都將公開。以集體“團體”或“聯盟”的名義提交的意見,或由代表另一個人或團體提交意見的任何人提交的意見,應指明屬于該集體團體的所有企業或個人,或評論員代表其行事的人。即將舉行的公眾咨詢會議的發言人和其他參與者將從及時提供書面意見的人中選出。
概述
作為應對經濟數字化稅收挑戰解決方案的一部分,OECD開發了支柱一的金額A,它對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或位于消費者所在地(以下簡稱“市場管轄區”)的大型高利潤企業(以下簡稱“適用集團”)的部分利潤引入一項新的征稅權。根據2021年10月8日發布的《OECD/G20關于應對經濟數字化稅收挑戰雙支柱方案的聲明》,需適用金額A規則的適用集團是全球營業收入200億歐元以上且利潤率(稅前利潤/收入)10%以上的跨國企業,該類跨國企業25%的剩余利潤將被分配至構成聯結度的市場轄區。另據2月18日OECD秘書長提交給G20財長和央行行長的稅收報告,OECD將金額A做了更進一步的細化,將擴展到13個模塊(注:原支柱一藍圖報告為9個模塊),具體如下圖所示:
包容性框架將分階段對金額A各個模塊進行公眾咨詢。第一個模塊為收入來源和聯結度規則(2月4日發布,2月18日截止征求意見,詳見《支柱一金額A下的聯結度和收入來源規則立法模板》公眾咨詢文件),其將決定市場管轄區何時有權獲得根據金額A重新分配利潤并對其進行征收,即使有關的適用集團在該市場管轄區沒有實體存在;稅基確定規則是支柱一金額A的第二個模塊,其的目的是確定適用集團的利潤(或虧損),該利潤(或虧損)將用于計算其部分利潤重新分配給市場管轄區的金額。因此,稅基是利潤的衡量標準,構成了金額A規則下部分利潤再分配的基礎。
主要內容
本次發布的規則草案包含標題5應稅利潤的確定和分配及標題9定義。規則草案指出:鑒于金額A是基于集團利潤(而非單體利潤)確定的新征稅權,有必要以集團合并財務賬目作為計算金額A稅基的起點。從這一點出發,將對某些賬目進行稅務調整(例如扣除某些收入項目和加回某些費用),以獲得標準化的調整后稅前利潤。所采用的調整反映了會計準則的目標和金額A在某些方面可能存在差異的情況,包括需要進行調整以防止潛在的重復計算收入或防止因政策原因扣除特定費用的情況。為了便于征管和合規,這些調整將保持在最低限度,以限制復雜性,并在可能的情況下與支柱二下的調整保持一致。
根據規則草案,適用集團將被要求使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來計算其利潤,以確保用于金額A目的的利潤不受不符合常規做法的會計慣例的影響。該IFRS可被視為等同于公認會計原則(GAAP),目前在大約30多個轄區使用(含中國企業會計準則)。鑒于金額A的范圍僅包括有限數量的大型高利潤企業,預計大多數此類適用集團目前都使用這一標準編制財務賬目,以適應商業或監管目的。此外,適用集團的財務賬目必須接受外部審計,從而為稅務機關提供隨時可用的可靠信息來源。
根據規則草案,如果稅基的確定不符合合格財務會計準則下的衡量標準,適用集團就沒能使用GAAP編制財務賬目。如果適用集團在這種情況下堅持認為使用了GAAP,則其將被要求根據該規則草案確定其計算是否"與IFRS相比造成了任何重大的競爭扭曲”,例如差異大于1億歐元。
根據規則草案,稅基也會根據前期的利潤(或虧損)進行重述調整。根據某些限制條件,要求對會計規則的重述調整應歸于重述確定和確認期間適用集團的稅基,而不是追溯并重新計算以前結束期間的稅基。為了將金額A下的任何再分配限制為經濟利潤,稅基的確定也受虧損結轉規則的約束。
后續工作
針對支柱一金額A,包容性框架將分階段進行公眾咨詢,通過發布關于每個模塊的工作文件,以便在工作完成之前快速獲得公眾反饋。這種方法不是等待一份全面的文件準備好,而是允許并行工作,以確保各項工作按 2021年10月商定的時間表進行。預計,金額A的其他模塊,比如范圍測試、預提所得稅和單邊措施等立法模板草案也將會很快發布并征求公眾意見。
對于支柱一金額B,包容性框架將于2022年年中發布公眾咨詢文件,并在征求意見期之后舉行公眾咨詢活動。
針對支柱二,包容性框架正在制定一個實施框架,以促進 GloBE 規則的協調實施,并將解決征管和合規問題。2月份晚些時候將啟動關于實施框架的公眾咨詢,并在 3 月舉行咨詢活動。
對于支柱二的應稅規則(STTR),立法模板草案及其評注將于2022 年3 月發布。一份關于制定多邊公約以促進STTR實施的公開討論草案也將同時發布以征求意見。
大家如需更多信息或查詢,可登陸OECD官網https://www.oecd.org/tax/beps/,也可發送郵件聯系tfde@oec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