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州庫爾勒開發區國稅局首例反避稅特別納稅調整成功確認稅款
近年來隨著絲綢之路經濟帶不斷發展,新疆作為核心區優勢不斷顯現,疆內外貿額不斷增長。然而在經濟全球化和數字化趨勢明顯加快的同時,傳統國際稅收體系面臨著嚴峻的挑戰,國際稅收已經進入了“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時代。
針對巴州越來越多的企業跨境股權轉讓等稅源變化實際,巴州國稅局不斷完善稅收法制環境,多方式多渠道開展反避稅工作,不斷構建新常態下的國際稅收風險應對機制。特別是近期巴州首例股權轉讓反避稅案告捷,成功確認非居民企業股權轉讓特別納稅調整,預計補繳稅款306萬元,反避稅工作取得突破性成效。。
一是疑點及時發現,快速收集資料。該局在管理中發現轄區內某公司非居民企業持股方對其持有的內資企業股權平價轉讓,存在將我國境內實現的利潤避稅轉移境外的重大嫌疑。第一時間從外匯管理局、銀行對外售付匯、股權受讓方稅務局等第三方獲取股權轉讓信息,對信息資料開展風險識別、比對,提示股權交易避稅風險,并要求其提供各類資料,佐證該交易真實情況,確定該交易價格存在不公允現象。
二是深度協調約談,快速啟動應對。該局及時將案件上報巴州國稅局并上報國家稅務總局立案。綜合目標企業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態、同期資料等相關因素,采取“收益性”原則,對股權價值反復綜合測算。經過審核—分析—約談多輪談判進一步確定,股權轉讓定價確認、調整方法的采用、收入時間的厘定等難點問題最終確認,非居民企業高溢價比例進入當地某公司,又在該企業即將上市的良好經營情況下平價退出,且同有兩家公司股權轉讓時并非平價轉讓,應為關聯方平價轉讓,違反了獨立交易原則。
巴州國稅局將進一步加強對企業關聯申報、同期資料的管理,通過對相關資料和數據的審核分析,加大對關聯企業的交易和利潤水平的監控,在做好稅收優惠扶持的同時,不斷完善稅收管理與服務,更好的服務于“一帶一路”建設。
(作者:張后偉 2017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