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悅:疫情經濟下數字企業的窘境
戴悅
上海財經大學法學院
全球抗疫的大背景下,無論是硅谷、紐約、巴黎、倫敦、柏林、還是香港、上海,大家瞬間都成了電腦屏幕前的“碼農”“直播專家”、宅家辦公,網絡上課。眾多的餐飲、旅游、娛樂等服務行業陷入瓶頸,甚至面臨破產的風險。然而,互聯網行業中的部分平臺,用戶量激增,員工加班加點,挺住了動蕩的股市。但這也加劇了對數字服務稅改革和保護用戶隱私問題的緊迫性。當英國首相Boris Johnson也是通過Zoom網絡會議與同事討論工作議程時,馬斯克因視頻會議軟件頻發的用戶隱私安全禁止6000多名員工使用Zoom。目前,已經有代表股東向美國加州北區地方法院提交訴狀,對視頻會議軟件供應商Zoom及部分高管提起集體訴訟,認為Zoom因視頻通信服務沒有“端到端加密”而缺乏足夠的數據隱私和安全措施,對業務、運營和合規政策做出重大虛假和誤導性陳述,違反美國聯邦《證券交易法》。
數字服務稅是什么?
數字服務稅是以英國、歐盟國家、印度等為主提出的針對互聯網巨頭的稅負。在新冠疫情全球爆發的同時,經合組織也火燒眉頭,非但沒有延期數字平臺的征稅改革計劃,更是刻不容緩的組織各國進行網絡會議,討論疫情對互聯網平臺的影響和推進改革進程。雖然大部分帶頭提出數字服務稅的國家還在按兵不動期待年底能夠實現的國際合作(此處點名表揚法國、西班牙),但也不乏單獨行動的國家,例如印度、英國。印度政府在2020年3月26日宣布,從4月1日起在本國內對提供數字服務的國外企業征收2%的數字服務稅,并認為,只要互聯網企業的最終客戶在印度(或互聯網地址在印度),印度即取得征稅管轄權。印度的做法雖然略顯激進,但是印度政府的執行效率偏低,數字服務稅將會如何推進還有很高的不確定性。
作為最早提出數字服務稅的國家之一,英國也于4月1日起開征數字服務稅,即針對全球銷售額超過5億英鎊且至少有2500萬英鎊是來自英國用戶的公司開征,稅率為2%。數字服務稅征收對象包括Google, Facebook在內的以互聯網廣告、搜索引擎、社交媒體為主的公司,也包括Amazon、eBay等跨境電商平臺。英國政府對于數字服務稅的淵源可溯及2015年4月:為防止跨國企業人為規避英國常設機構制度,或利用不具有經濟實質的安排或架構規避英國稅負,英國政府針對“人為利潤轉出英國”的行為開征了轉移利潤稅(diverted profits tax)。轉移利潤稅相當于數字服務稅的前身。跨國數字服務企業通過數字經濟活動從英國獲取的所得,若被認定為是規避英國常設機構的情形,則需要繳納轉移利潤稅。2018年11月,英國稅務海關總署預計,數字服務稅可為英國政府于2020年新增2.75億英鎊稅收,至2023年可帶來超過4.4億英鎊稅收。但英國政府預算責任辦公室也承認,關于新稅制,仍有很多新的問題需要解決。比如,企業的數字服務稅支出是否能在所得稅前扣除?新稅對企業經營行為的影響多大?企業可能會采取哪些避稅方式?而全球真正會受到數字服務稅影響的企業,屈指可數。部分研究也認為,互聯網巨頭也會通過提高commission fees而將數字服務稅的壓力轉移到終端消費者。
在稅收方面,電子技術對交易模式帶來的改變使現有的國際稅收體系很難讓所有參與該項交易的國家都滿意于應稅所得在不同國家間的分配。普遍而言,美國互聯網巨頭因在多國存在巨額交易卻沒有常設機構而首當其沖。歐盟等國家受現行國際稅收規則的限制,無法對這些互聯網巨頭征稅。衛報、金融時報一直在追蹤報道歐盟和英國的數字服務稅問題:Google, Facebook, Amazon每年在英國的收入超過十億美元,其中Facebook 2018年在英國的銷售額達到16.5億英鎊(約合20億美元),以現行納稅規則計算,Facebook應納稅3250萬英鎊。為解決無法征稅的困境,歐盟率先提出“數字服務稅”的試行提議。奧地利在2018年作為歐盟輪值主席國期間,一直對其他成員國施壓,要求成員國通過歐盟對于“數字(產品)銷售”開征新稅的提議。
眾所周知,互聯網巨頭的母公司集中于美國、中國和歐洲主要國家。在稅收主權上,數字服務稅會進一步擾亂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間的利潤分配爭議。這也體現了BEPS行動計劃在“地域”管轄權與“居民”管轄權上的局限性。為此,建立數字常設機構(Digital PE)或許會更容易地在多國層面達成共識。根據傳統常設機構原則,外國公司必須滿足一定條件,包括在當地有固定的運行地址和運行時間,地域國才有對利潤征稅的權利。也就是說,越來越多無需常設機構即可運行的數字科技公司可利用無常設機構這一項國際稅收規則漏洞,規避在地域國的稅負。相反,數字常設機構將擴大現行制度下對常設機構的范圍限制,較為靈活的適應數字化的市場交易模式,但構造數字常設機構的細則也需要各國共同商議。
數字服務稅與“疫情經濟”有何關聯?
疫情之下,每天都充斥著股指動蕩、油價戰爭、歐美失業人數劇增等新聞。為緩解國民和本國公司的稅負壓力,多國也紛紛推進減稅措施。比如,美國通過2萬億美元的救市計劃和多項大規模減稅政策。雖然全球經濟下滑,但Zoom、抖音/Tiktok、Netflix、Youtube等平臺的用量卻激增。因近期暴增的使用量,Netflix、迪士尼頻道、Youtube也決議下降其在歐洲地區的視頻分辨率。
由于國內大量的公司和學校在2月開始廣泛使用Zoom和騰訊會議系統進行視頻會議和教學。以Zoom 為例,截止2020年2月底,Zoom用戶增長量為去年同期的3.5倍,2月期間股價增長40%。據4月1日研究機構Apptopia數據顯示,因美國和歐洲的公司和學校在3月也轉為在家辦公和線上教學,Zoom的平均用戶數在3月份達到了競爭對手微軟Teams的3倍左右,3月份的活躍用戶數較去年同期增長了151%,市值自2020年1月底增長1倍,較去年4月IPO價格(36美元)上漲逾3倍。
此處穿插一則關于ZOOM小故事:我們聽到Zoom, 默認指的是Zoom Video Communication(股票代碼ZM),但也有不少投資者誤買成身處橡膠和塑料制品行業的Zoom Technologies Inc(股票代碼ZOOM)的股票,導致后者股價也大幅度增長,但后者自2015年沒有做過任何公開披露。為此,美國證監會為保護投資者,暫停了Zoom Technologies Inc的股票交易,擔心投資者在沒有該公司的公開財務信息的時誤認為其是活躍于世的ZM。投資者啊, 還是要look closely啊。
筆者這種大齡青年自認為已經不再是抖音/Tiktok的target audience. 但字節跳動還是俘獲了一大批Millennials和00后的內心。2020年2月,Tiktok在Apple Store和Google Play的下載量達1.13億多次,較去年同期增長約96%,超過了Facebook和Whatsapp的全球下載量。世界各地青年們都通過Tiktok分享“life under quarantine”,也有越來越多的醫護人員開始通過小視頻分享前線抗擊疫情的故事,科普大家如何科學的使用口罩、洗手、消毒超市貨品等等。近年內,因缺乏用戶隱私保護、對未成年人使用直播視頻的管理不當,也屢遭境外訴訟案件困擾。
雖然視頻直播平臺等用戶量大增,但是,這并不直接意味著這些互聯網公司必定屬于盈利的狀態。例如,像Linkedin此類偏向于職業發展的社交平臺,很大部分收入來源于公司招聘投放的廣告費,但在就業不景氣的疫情形勢下,公司招聘需求大幅下降,Linkedin的收入來源也直接受到負面影響。哪怕是Youtube,在視頻服務觀看量大增的一周內,其CPM(cost per mille每千次展示費用)收入也下降了8%。同樣,由于市場對購買廣告的需求越來越少,依賴廣告收入的Google、Facebook也受到了疫情帶來的經濟沖擊。自2020年3月11日起,Amazon已經大幅減少在Google投放的購物廣告和文字廣告。回到稅收的主題上,在這個連互聯網巨頭也收入緊縮的節骨眼上,印度政府單方推進的數字服務稅,必然會加重這些公司的經濟負擔。
兩難境地-It’s a Dilemma
目前,經合組織是按照網絡會議的模式推進數字服務稅改革的多國會議。但是,疫情無疑已將多國政府的政治注意力集中轉移到抗疫工作中。對于資源極度缺乏的發展中國家而言,當政策制定者把有限的政府資源投放在抗疫時,其在國際稅收談判中的觀點和利益也可能會被邊緣化,陷入難以發聲的困境,因此,他們需要更多的國際談判資源。
而對于互聯網巨頭而言,國際稅收改革雖然是大勢所趨,但在大部分互聯網公司的生產經營已然受到沖擊的節點上,如何應對數字服務稅的施行再次成為了議題的重中之重。考慮到中國在短期內獨自開征數字服務稅的可能性非常低,互聯網公司更應關注的是增值稅規則的增補以及如何應對常設機構規則的修訂帶來的影響。
我們會繼續抽絲剝繭,討論互聯網公司可以如何應對數字服務稅和用戶隱私問題。再進一步,在經合組織的第一支柱or第二支柱下,以廣告收入為主的互聯網公司又該如何應對?Tune 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