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柱二立法模板官方翻譯版來了,趕緊下載學習吧
日期:2021年12月22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12月20日經合組織(以下簡稱OECD)在其官網公開發布《應對經濟數字化稅收挑戰——支柱二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立法模板》(以下簡稱《支柱二立法模板》),標志著支柱二方案設計基本完成。
《支柱二立法模板》由包容性框架所有成員國轄區的代表共同制定,并以協商一致的方式獲得通過,是細化和落實OECD/G20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包容性框架《關于應對經濟數字化稅收挑戰雙支柱方案的聲明》的重要成果,也是各國立法實施全球反稅基侵蝕(簡稱GloBE)規則的重要基礎。
《支柱二立法模板》就大型跨國企業集團在其全球運營的每個轄區經營產生的所得支付最低水平的稅款,明確了規則相關要素的具體設計。具體包括以下10章內容:
第1章明確了規則的適用范圍。
第2章確定了集團中負有補足稅納稅義務的成員實體,以及向此類實體征收補足稅金額。
第3章和第4章列明了規則下計算有效稅率的要素。
第5章通過匯總計算位于同一轄區的所有成員實體的所得和稅款,以確定該轄區的有效稅率以及補足稅金額。
第6章包含有關收購、處置和合資企業的特別規定。
第7章規定了規則對某些稅收中性制度和其他分配稅制的適用。
第8章規定了規則的征管方面,包括信息報告要求以及安全港的適用。
第9章規定了某些過渡規則。
第10章列出了規則中使用的定義術語。
下一步,OECD將繼續制定支柱二立法模板注釋,對支柱二立法模板各條款進行詳細的解釋,以幫助各國、各界更好理解和實施GloBE規則。
前言
數字化和全球化對全球經濟體和人們日常生活產生了深遠的影響,而這種影響在21 世紀進一步加速。伴隨這些變化的是其對運行了一百余年、產生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BEPS)漏洞的國際經營所得征稅規則的挑戰。
這些挑戰要求政策制定者大膽行動,重塑對國際稅收規則體系的信心,確保利潤在經濟活動發生地和創造價值地征稅。
2013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加大力度應對挑戰,以回應公眾和政府對大型跨國公司避稅行為的日益關切。2013 年9 月,OECD 和二十國集團(G20)聯手制定了應對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行動計劃。具體確定了十五項行動,目標是使影響跨境活動的國內規則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強化現行國際標準的實質性要求,以及提高透明度和確定性。
經過兩年的努力,包括2014年以中期報告形式發布的措施在內的 15項行動計劃應對措施,組合形成了一個全面的一攬子措施,于2015年11月提交給G20 領導人。BEPS 一攬子應對措施是近一個世紀以來對國際稅收規則的首次重大革新。隨著BEPS措施的落地實施,預計利潤將在產生利潤的經濟活動發生地和創造價值地申報納稅。依賴落后規則或協調不足的國內措施的BEPS籌劃策略將歸于無效。
OECD和G20國家還同意繼續共同努力,確保BEPS 建議協調、一致地實施,并使項目更具包容性。因此,他們創建了G20/OECD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包容性框架(簡稱包容性框架),使所有有興趣和承諾實施的國家和轄區平等參與財政事務委員會及其附屬機構。包容性框架有超過140個成員,對最低標準的實施開展監督和同行審議,并推進完成應對BEPS問題的標準制定工作。除了成員外,其他國際組織和區域稅務機構也參與了包容性框架的有關工作,此外,包容性框架還就不同工作內容征求企業和社會團隊的意見。
盡管BEPS一攬子應對措施的落地實施大大地改變了國際稅收格局,提高了稅制公平性,但一個關鍵BEPS問題——應對經濟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仍未得到解決。相關工作在 2021 年 10 月 8 日取得重大進展,超過135個包容性框架成員加入了雙支柱方案共識,相關經濟體GDP占全球GDP的95%以上。雙支柱方案將改革國際稅收規則,確??鐕髽I在當今數字化和全球化的世界經濟背景下,無論在哪里運營獲利都需繳納公平份額的稅款。這些新規則計劃在2023年底前實施。
本報告于2021年12月14日獲得包容性框架的批準,并由經合組織秘書處制作發布。
點擊“附件”下載全文:
1、《應對經濟數字化稅收挑戰——支柱二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立法模板》(英文版)
2、《應對經濟數字化稅收挑戰——支柱二全球反稅基侵蝕規則立法模板》(中文翻譯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