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資者看過來,一文了解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享受遞延納稅政策提示
全球經濟增長放緩,但外資企業看好中國、投資上海的熱情不減!上海發布說啦,近期54個外資項目已在滬集中簽約,投資總額超過80億美元。
為進一步鼓勵境外投資者在華投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聯合發布了《關于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適用范圍的通知》(財稅〔2018〕102號),對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用于境內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的適用范圍,由外商投資鼓勵類項目擴大至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資的項目和領域。國家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適用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3號),進一步明確了享受遞延納稅優惠的程序要求。
適用條件
01直接投資
境外投資者以分得利潤進行的直接投資,包括境外投資者以分得利潤進行的增資、新建、股權收購等權益性投資行為,但不包括新增、轉增、收購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條件的戰略投資除外)。具體是指:
1.新增或轉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實收資本或者資本公積;
2.在中國境內投資新建居民企業;
3.從非關聯方收購中國境內居民企業股權;
4.財政部、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方式。
境外投資者采取上述投資行為所投資的企業統稱為被投資企業。
Tips:境外投資者以分得的利潤用于補繳其在境內居民企業已經認繳的注冊資本,增加實收資本或資本公積的,屬于符合“新增或轉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實收資本或者資本公積”情形。
02實際分配
境外投資者分得的利潤屬于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向投資者實際分配已經實現的留存收益而形成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03直接支付
境外投資者用于直接投資的利潤以現金形式支付的,相關款項從利潤分配企業的賬戶直接轉入被投資企業或股權轉讓方賬戶,在直接投資前不得在境內外其他賬戶周轉;境外投資者用于直接投資的利潤以實物、有價證券等非現金形式支付的,相關資產所有權直接從利潤分配企業轉入被投資企業或股權轉讓方,在直接投資前不得由其他企業、個人代為持有或臨時持有。
Tips:境外投資者按照金融主管部門的規定,通過人民幣再投資專用存款賬戶劃轉再投資資金,并在相關款項從利潤分配企業賬戶轉入境外投資者人民幣再投資專用存款賬戶的當日,再由境外投資者人民幣再投資專用存款賬戶轉入被投資企業或股權轉讓方賬戶的,視為符合“境外投資者用于直接投資的利潤以現金形式支付的,相關款項從利潤分配企業的賬戶直接轉入被投資企業或股權轉讓方賬戶,在直接投資前不得在境內外其他賬戶周轉”的規定。
追補享受
境外投資者按照財稅102號文規定可以享受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但未實際享受的,可在實際繳納相關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申請追補享受該政策,退還已繳納的稅款。
補繳稅款
境外投資者通過股權轉讓、回購、清算等方式實際收回享受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待遇的直接投資,在實際收取相應款項后7日內,按規定程序向稅務部門申報補繳遞延的稅款。
境外投資者部分處置持有的包含已享受暫不征稅政策和未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的同一項中國境內居民企業投資,視為先行處置已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的投資。
境外投資者未按照《通知》第六條規定補繳遞延稅款的,利潤分配企業主管稅務機關追究境外投資者延遲繳納稅款責任,稅款延遲繳納期限自實際收取相關款項后第8日(含第8日)起計算。
辦理指南
01境外投資者享受暫不征稅政策需要提交的資料
1.境外投資者按照102號文第三條規定享受暫不征稅政策時,應當填寫《非居民企業遞延繳納預提所得稅信息報告表》,并提交給利潤分配企業。
2.境外投資者按照102號文第五條規定追補享受暫不征稅政策時,應向利潤分配企業主管稅務機關提交《非居民企業遞延繳納預提所得稅信息報告表》以及相關合同、支付憑證等辦理退稅的其他資料。
3.境外投資者按照102號文第四條或者第六條規定補繳稅款時,應當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并提交給利潤分配企業主管稅務機關。
4.按照主管稅務機關根據53號公告第八條規定提出的要求,提供與享受暫不征稅待遇相關的其他資料。
02利潤分配企業執行暫不征稅政策過程中需要辦理的事項
1.利潤分配企業應當按照102號文第三條規定審核境外投資者提交的資料信息。審核內容包括:①境外投資者填報的信息完整,沒有缺項;②利潤實際支付過程與境外投資者填報信息吻合;③境外投資者填報信息涉及利潤分配企業的內容真實、準確。
2.利潤分配企業經審核后認為境外投資者符合規定的,可暫不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扣繳預提所得稅。
3.利潤分配企業在執行暫不征稅政策后,應在實際支付利潤之日起7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以下資料:①由利潤分配企業填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②由境外投資者提交并經利潤分配企業補填信息后的《非居民企業遞延繳納預提所得稅信息報告表》。
4.按照主管稅務機關根據53號公告第八條規定提出的要求,提供與享受暫不征稅待遇相關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