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政放權背景下非居民稅收管理要處理好三個關系
在國家簡政放權的大背景下,我國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從以往的通過非行政許可審批的事前管理,向取消非行政許可審批的事中事后管理轉變。在備案制管理方式下,要做好非居民企業稅收風險管理,必須有效處理好簡政放權與加強非居民稅收管理之間的三個關系。
納稅人、扣繳人權利和義務的關系
在對非居民涉稅事項取消非行政性許可審批的同時,大量非居民企業稅收法規重新界定了非居民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的權利義務關系,尤其強調非居民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應重視在非居民稅收事項方面的全面申報及備案要求。
除了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一并提供的關聯申報外,全面申報還包括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扣繳備案,非居民承包工程或勞務的合同、項目備案,以及對外支付備案、非居民享受協定待遇備案、非居民股權直接轉讓備案、非居民股權間接轉讓可以報告(鼓勵報告)、居民企業境外投資和所得信息報告、成本分攤協議和特殊稅務處理等各項備案,且強調申報、備案的真實性、合規性要求。如非居民納稅人需享受包括協定待遇、特殊稅務處理等,應主動向扣繳義務人提出,并對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扣繳義務人則需對非居民納稅人是否符合享受協定待遇、免于征稅等進行比對核實,如果不符合相關協定條款和文件規定要求的,應依法扣繳稅款,否則按稅收征管法規定予以處罰。
因此,為促進非居民納稅人與扣繳義務人正確且有效遵從稅法,稅務機關應當對上述非居民企業和扣繳義務人各類涉稅業務制定風險管理指引,及時提醒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進行風險防范。對于特別納稅調整、非居民間接股權轉讓等復雜涉稅業務,稅務機關可以從國際稅收遵從角度提出一攬子規劃,幫助非居民企業和扣繳義務人關注涉稅業務的納稅義務確定,自行分析評估其納稅義務、扣繳義務和備案、報告的責任及選擇、后續影響等。從納稅服務、管理等多角度指導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正確把握對現有稅法的正確且有效遵從,關注、評估各種自行選擇的后續影響等。
源泉扣繳正確性和及時性的關系
非居民稅收管理取消審批后,對非居民納稅人享受源泉扣繳項目優惠不再設立行政審批,由非居民納稅人自行判斷,進行納稅申報和報送相關資料。而在源泉扣繳情況下,非居民納稅人也應當主動向扣繳義務人提出相關稅收優惠的享受并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完整的資料,否則扣繳義務人依相關稅收法規進行扣繳。
因此,有效處理好非居民稅收源泉扣繳的正確性和及時性的關系,是簡政放權背景下加強非居民稅收管理必須首先考慮的現實問題。從稅務管理的角度提升非居民稅收源泉扣繳的正確性和及時性,是非居民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正確履行法規義務的有力保障。
由于大量非居民涉稅義務的不確定性和非居民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對涉稅義務認定的難度,需要稅務機關在非居民稅收管理流程中建立非居民風險識別、風險應對和信息支持系統,也需要稅務機關根據非居民各類涉稅業務的所得類別,在非居民納稅人項目登記、備案、非貿易外匯支付備案、扣繳備案等資料提供環節,甚至要在非居民納稅人業務咨詢的第一時間,就存在的現實風險和潛在風險進行梳理、甄別和評估,由此確定非居民涉稅事項的風險等級,建立排序、預警信息系統等,并落實不同風險登記的應對措施,分別確定通過管理、服務、調查等方式及時跟進,及時化解風險,把涉稅事項的不確定性降低到最小限度。對于需要通過立案等后續管理來解決的重大問題,謹慎遵照執行立案的權限和程序的每個具體規定,避免因程序不合規而帶來被動局面的影響。
資料提供多與寡的關系
在過去審批管理方式下,由于需要提供大量證明資料在事前審批環節由稅務人員予以審核,包括涉稅業務的風險由相關稅務人員在業務處理時進行把握,由此主要的風險在審核的前置環節就已經存在。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可以按照審核的意見、要求進行資料的報備、稅款的繳納或扣繳類型等,自身無須對涉稅業務進行分析評估其影響和存在的后續風險。
依照現在的征管規范,非居民涉稅事項資料的報送、備案主要由非居民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自行準備、提交。由于非居民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并不清楚各類具體業務的資料報告、備案的精確要求,往往需要非居民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不斷地補充、增加各類資料。對提交、備案的資料不符合要求的,稅務機關在業務處理上不予受理,使得非居民非行政性審批事項取消,又變相從其他途徑進行嚴格控制或變相成為新的“審批”。
取消非居民行政審批事項后,稅務機關對非居民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需要提供資料的多寡,應進行必要的分類、簡化和具體指引,可以考慮通過編制非居民涉稅業務手冊、指引等電子、紙質材料,對核心證明資料、權屬證明資料、備案資料等以正列舉的方式予以列示,同時明確非居民不申報、備案,扣繳義務人需承擔不備案、扣繳、報告的法律責任;對于非居民信息的采集改為填表方式如《非居民納稅人稅收居民身份信息報告表》、《非居民納稅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情況報告表》等來替代信息報告的,需要梳理各類表式的種類,適用業務處理范圍,減少非居民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用其他方式重復報告、交叉報告的負擔。這樣有利于非居民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增加對政策確定性、風險回避確定性的把握,也減輕了納稅人提供資料、遵從稅法的負擔。
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是,許多法規對非居民各類涉稅業務的主要資料提供是比較明確的,對于其他相關方面的資料有哪些,可能只存在一個總的要求。這對非居民涉稅事項的后續管理在分析判斷的依據上有重大影響。日常業務中如何處理好具體化的信息,在第一時間、納稅義務沒有發生的早期就準備資料的收集、積累,同時全面平衡各部門業務中規范化建設和方便納稅人的矛盾問題,預期將會有一個較長時間的過渡過程。
作者單位:深圳市福田區國稅局
課題組成員:胡勇輝 羅淑琴 殷豪 李雯雯 蕭瑛 萬雪瑞 張學斌 王建偉
(日期:2016年10月21日 作者:深圳市福田區國稅局課題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