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協定惠當前 互利共贏促長遠——中國稅務構建全球協定網絡助力“一帶一路”建設
在“一帶一路”倡議落地的三年多里,中國稅務部門立足當前,與各締約國共同簽署稅收協定,形成全球協定網絡,努力消除境外投資重復征稅問題;注重統籌性和長遠性思維,為締約雙方跨境納稅人提供可靠預期,妥善解決“走出去”和“引進來”企業涉稅爭議,讓“走出去”企業行穩致遠,為加快國際稅收合作、促進共享共贏注入了稅收力量。
覆蓋106個國家和地區形成全球協定網絡
據商務部統計,2016年中國企業直接投資“一帶一路”相關國家53個,投資金額達145.3億美元。盡管對外直接投資勢頭良好,但仍有企業在境外的生產經營中遭遇各種阻力,比如在東道國易受到稅收歧視或不公平待遇,該享受的稅收優惠沒有享受到,發生涉稅爭議時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解決等。
如何讓企業順利“走出去”,穩健“走下去”,成了擺在中國“走出去”企業和中國稅務部門面前的共同課題。作為國家間稅收合作的法律基礎,稅收協定在協調處理跨境稅收問題、為企業避免雙重征稅、保障中國“走出去”企業和來華投資企業雙向利益、解決涉稅爭議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截至2017年4月底,我國與106個國家和地區簽訂雙邊稅收協定、安排和協議,其中屬于“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有54個,形成了全球范圍內的協定網絡,覆蓋了中國主要對外投資目的地。
化解重復征稅讓企業走出國門輕裝上陣
為化解重復征稅,落實稅收協定公平待遇,確保“走出去”企業能享受到稅收優惠,稅務總局近期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稅收服務“一帶一路”建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稅務機關用足用好國際稅收協定,助力“走出去”企業輕裝上陣。
“這真是一張價值百萬的身份證明啊!”拿到經過我國公證機關和哈薩克斯坦駐華大使館“雙認證”的《中國稅收居民身份證明》后,山東電力建設第一工程公司相關負責人慨嘆地說。公司在哈薩克斯坦承建熱電廠項目,該國國內稅法規定,外國公司分支機構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后,還須對稅后凈利潤繳納15%的凈利潤稅。“如果按照這個規定,我們得在哈薩克斯坦多繳相當于200多萬元人民幣的稅款。”企業的心頭大石就是稅務部門的心頭大事。獲知情況后,山東省濟南市歷城區國稅局立即幫助企業開具身份證明,并提交辦理“雙認證”。據此,該公司在境外繳納的凈利潤所得稅稅率從15%降至5%,減免了209萬元稅款。
廣東東莞華堅集團是國內較早赴埃塞俄比亞投資設廠的鞋業集團。當得知埃塞稅務部門擬按10%稅率對其在埃塞企業匯回國內集團公司的股息征所得稅時,東莞市國稅局立即協助華堅集團向埃塞財政部門遞交申訴信。“根據中埃稅收協定,應按5%的稅率征收股息所得稅。”經多番溝通,最終埃塞財政部回函承認中埃協定的有效性,為華堅集團減免稅款30萬美元。這一成功案例不僅為華堅集團降低了稅收成本,而且為中國企業在埃塞申請稅收優惠提供了借鑒。受此鼓舞,華堅集團于2015年4月在埃塞奠基建設華堅國際輕工業園,總投資20億美元,預計于2020年建設完成,將幫助當地解決就業3萬人以上。
不僅中國“走出去”企業享受到稅收協定減稅降負的紅利,國外“引起來”的企業也同樣受益。羅洛(溫州)明膠有限公司由中國和盧森堡兩國企業合資成立,我國與盧森堡簽定了關于對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規定符合條件的外方投資企業,股息稅率按百分之五征稅。據統計,羅洛(溫州)明膠有限公司每年因股利分配,外方約享受稅收協定優惠所得稅稅額150萬元。
落實協定為境外投資提供可靠預期
穩定、明確的稅收政策和透明、公平的稅收環境,是跨境納稅人普遍關心的稅收問題。而稅收協定的簽署,可為締約雙方跨境納稅人提供可靠的稅收預期。
在福建漳州,旗濱玻璃有限公司一批生產線上的技術人員正在籌備前往馬來西亞,投入企業在當地的項目建設。作為國內平板玻璃產業的龍頭企業,該公司乘著“一帶一路”的東風,增資11.7億元在馬來西亞建設兩條玻璃生產線,預計年平均利潤可達1.5億元。
公司總經理曹雨昌介紹,公司在海外投資前,已對當地原材料成本、市場前景、國際營銷和物流等方面做了較為深入的研究,但在當地稅收政策方面仍存在不少盲區,項目落地過程中還是遇到不少問題。曹雨昌的話道出了大多數“走出去”企業的心聲。
“公司在海外投資時遇到了很多變數。比如,在當地要交一個匯出利息的預提所得稅,讓我們覺得很奇怪,怎么和之前了解到的政策不一樣呢?當時第一時間就想到了聯系國內的稅務局。”曹雨昌談道,經中國稅務部門和對方共同努力,在雙邊稅收協定上又簽訂了補充條款,根據這個條款,為該公司累計減免稅款3400萬元。“這個事情我們國家的稅務局做得漂亮,一方面把我們融資成本降低了,另一方面也給我們對外投資堅定了信心。”
上海財經大學教授胡怡建說:“通過用好稅收協定,為企業明確征稅稅率、東道國對利潤的征稅門檻、母國抵免規定、跨境涉稅爭議解決方法,無疑大大提高了稅收確定性,納稅人只需執行稅收協定規定的內容,不必再擔心東道國的稅收政策什么時候變、怎么變。心里有數,前路光明,企業才有信心走下去。”
解決涉稅爭議保障企業合法權益
隨著我國對外投資的增長,投資活動范圍不斷擴大,各類涉稅分歧和爭議也不斷增加,稅務總局充分利用稅收協定項下的雙邊協商機制,積極幫助納稅人解決涉稅爭議,為“走出去”納稅人和“一帶一路”重大項目有效降低稅收成本。2013年至今,共開展雙邊協商181例,消除國際重復征稅132億元。
“希望越來越多的‘走出去’企業能夠提高利用稅收協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把更多的情況及時反映給我們。對于企業在當地遇到的涉稅爭議問題,積極運用稅收協定項下的相互協商機制,與對方稅務主管當局進行協商。”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副司長蒙玉英說。
雙邊稅收協定對企業積極作用具有雙向性,不僅保障了中國“走出去”企業在境外的合法權益,也保障了“引進來”的境外投資者在中國的稅收權益。僅2016年,中國稅務部門通過稅收協定為來華投資的外國投資者減免稅收280億元,并通過落實“放管服”改革和優質的納稅服務,提高了外國企業來華投資的積極性。
為配合“一帶一路”倡議在更大范圍推進,中國稅務部門將繼續用好稅收協定,為跨境納稅人提供保障和支持。蒙玉英表示,“我們將根據形勢變化和企業遇到的新情況繼續談簽、修訂稅收協定,認真執行稅收協定。在境外,推動國外稅務主管當局為中國企業享受稅收協定待遇提供便利;在國內,落實好稅收協定規定,維護‘引進來’企業的正當權益。”
(發布日期:2017年0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