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蘇州工業園區國稅提醒納稅人做好2017年度關聯申報、同期資料、到期應支付扣繳申報等6項國際稅收申報(備案)事項
TPPERSON按:2018年4月12日,江蘇蘇州工業園區國稅官網發布的一份《2017年度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須知》之:(五)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管理要求納稅人按42號公告規定進行關聯申報和同期資料準備。具體如下:
1、關聯申報
如納稅人在2017年度與境內或境外的關聯企業發生了涉及有形資產、無形資產、金融資產的交易,或者勞務交易、資金借貸,均應在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時附報《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該套表共22張,其中企業基本信息、關聯關系和業務往來匯總表為必填表,其他各表主要根據關聯交易開展情況選擇填報。納稅人可通過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進行關聯申報。關聯企業和關聯交易的具體界定,請參閱2016年第42號公告。
2、同期資料
同期資料是企業證明自己關聯交易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自證材料,分為:主體文檔、本地文檔、特殊事項文檔。凡是2017年度符合規定的同期資料準備企業,請按照以下時間要求將同期資料電子檔報送至第二稅務分局,電子郵箱為:yqgsfj2@szyqgs.gov.cn。
(1) 主體文檔:企業集團最終控股企業會計年度終了之日起12個月內準備完畢之日起,30日后報送。
(2)本地文檔:2018年7月1日起30日內報送。
(3)特殊事項文檔:2018年7月1日起30日內報送。
同期資料報送具體要求及國際稅收其他及備案事項詳見附件14:2017年匯算清繳國際稅收相關的申報(備案)事項提醒。
同時在該通知中有“附件14:2017年匯算清繳國際稅收相關的申報(備案)事項提醒.docx 專門針對年底應申報(備案)的國際稅收相關事項進行了提醒,具體如下:
2017年匯算清繳國際稅收相關的申報(備案)事項提醒
一、關聯申報
如納稅人在2017年度與境內或境外的關聯企業發生了涉及有形資產、無形資產、金融資產的交易,或者勞務交易、資金借貸,均應在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時附報《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該套表共22張,其中企業基本信息、關聯關系和業務往來匯總表為必填表,其他各表主要根據關聯交易開展情況選擇填報。納稅人可通過江蘇國稅電子稅務局進行關聯申報。關聯企業和關聯交易的具體界定,請參閱2016年第42號公告。
二、國別報告
如納稅人為以下兩類企業之一,需要在《關聯業務往來報告表》中選擇填報國別報告(中英文各一份,每份3張表):
(一)跨國企業集團的最終控股企業,且2016會計年度合并財務報表中的各類收入金額合計超過55億元。
(二)雖然不是跨國企業集團的最終控股企業但被集團指定為報送企業。
如果納稅人認為相關信息涉及國家安全,可以豁免填報部分或全部國別報告,但應提供國家有關規定和依據。
三、受控外國企業信息報告
納稅人在境外成立、參股外國企業,同時符合以下條件,需要在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時附報《受控外國企業信息表》及其財務報表:
(一)持有該外國企業10%以上有表決權股份,且與其他中國居民股東共同持有該外國企業50%以上的股份,或者雖然股份控制沒有達到上述標準,在資金、經營、購銷等方面對該外國企業構成實質控制。
(二)該外國企業設在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低于12.5%的國家(地區)。
(三)該外國企業并非出于合理經營需要對利潤不作分配或減少分配。
四、同期資料
同期資料是企業證明自己關聯交易符合獨立交易原則的自證材料,分為:主體文檔、本地文檔、特殊事項文檔
如納稅人所屬的企業集團準備了主體文檔或者您的關聯交易總額達到10億元,需在集團最終控股企業會計年度終了之日起12個月內準備好主體文檔;
如納稅人2017年的關聯購銷交易超過2億元、或關聯金融資產轉讓超過1億元、或關聯無形資產所有權轉讓超過1億元、或其他關聯交易金額超過4000萬元,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準備好本地文檔;
如納稅人2017年涉及成本分攤和資本弱化事項,需在2018年6月30日前準備好特殊事項文檔。
期資料應當在稅務機關要求提交之日起30日內提供。
五、預約定價執行報告
如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簽訂有預約定價安排協議且2017年度仍在執行期間,應于2018年6月30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執行預約定價安排情況的年度報告,說明2017年度企業經營以及執行預約定價安排的情況。
六、到期應支付扣繳申報
如果您與境外公司簽訂資金借貸、有形資產使用或特許權使用等合同,有尚未實際對外支付的利息、租金或特許費,但已計入企業2017年度的成本、費用且在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中稅前扣除的,您應在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時,代扣代繳利息、租金或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提稅。
申報備案是納稅人的法定義務,也是依法誠信納稅的基本體現。稅務機關以納稅人申報備案資料作為稅收管理的起點,通過系統內外信息比對,審核發現存在稅收缺失、差錯、政策適用不當等問題,并根據風險等級啟動不同應對策略。因此,納稅人申報備案的及時性和信息的真實、完整、準確,不僅是法律義務的履行,而且直接影響到稅務機關對企業納稅信用和稅收風險的評級以及后續管理舉措,應予充分重視,避免行政處罰和高風險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