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業匯算清繳業務指南來了!
哪些非居民企業需要參加匯算清繳?
(一)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以下稱為納稅人),無論盈利或者虧損,均應參加所得稅匯算清繳。
(二)企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參加當年度的所得稅匯算清繳:
1、臨時來華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不足1年,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且已經結清稅款;
2、匯算清繳期內已辦理注銷;
3、其他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不參加當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
匯算清繳的時限是什么時候?
納稅人應當自年度終了之日起5個月內,向稅務機關報送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并匯算清繳,結清應繳應退稅款。
納稅人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應當自實際經營終止之日起60日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當期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
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需報送哪些資料?
1、《中華人民共和國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2019年版)》(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6號修訂版本)及其附表;
2、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3、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非居民企業匯算清繳的申報方式有哪些?
2020年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方式為電子稅務局網上申報及上門申報。
納稅人應在規定的匯算清繳時限內,通過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電子稅務局填寫和報送申報表,并結清稅款。
納稅人不能正常進行網上申報時可直接攜帶匯算清繳相關材料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申報。
法律責任
納稅人未按期申報納稅,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以及違反稅收規定的其他行為,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處理。
問題解答
1、非居民納稅人:能詳細說說哪些算是機構,場所嗎?
稅務機關:機構、場所是在中國境內從事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包括以下五種:
(1)管理機構、營業機構、辦事機構;
(2)工廠、農場、開米目築鎮源的場所。
(3)提供勞務的場所;
(4)從事建筑、安裝、裝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業的場所;
(5)其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
非居民企業委托營業代理人,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包括委托單位或者個人經常代其簽訂合同,或者儲存、交付貨物等,該營業代理人視為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
2、非居民納稅人:您好。我企業是在香港注冊的公司,主要經營園林景觀設計,2020年設計師到中國境內提供設計服務,需要參加所得稅匯算清繳嗎?
稅務機關:請問設計師來華時間有多久呢?
非居民納稅人:設計師及助理共三人,在2020年10月20日到達中國境內,10月31日離開,累計在境內停留12天。
稅務機關:根據您描述的情況,屬于臨時來華承包工程和提供勞務不足一年,在年度中間終止經營活動的情況,如果已結清稅款可不參加當年度的所得稅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