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稅務局對非居民股權轉讓監管重實質—被轉讓企業虧損4億元,但轉讓方繳納稅款48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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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ACE公司自2007年投資設立長春SD有限公司以來10多年間持續虧損,經營業績連年萎縮。近年來,香港ACE公司一直醞釀實施股權轉讓,擬從被投資企業長春SD有限公司撤資。但截止到股權轉讓前的評估基準日,被投資企業長春SD有限公司就已累計虧損4.09億元,累計經營性虧損數額巨大,已嚴重資不抵債。香港ACE公司轉讓如此嚴重虧損的被投資企業,會涉及在中國繳納所得稅嗎?股權轉讓方、股權受讓方和被轉讓企業均認為,上述股權轉讓實際上是投資方避免被投資企業被破產清算的無奈之舉,轉讓價格應該遠遠無法彌補投資方多年來的實際損失和潛在損失,不可能產生轉讓收益,不可能在中國繳納所得稅。但長春市稅務局和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TP團隊通過對該項非居民股權轉讓持續監管讓這種不可能變為可能,經稅企雙方全面分析、客觀評估、精確計算,香港ACE公司最終主動認繳股權轉讓企業所得稅4800余萬元,目前已全部入庫。
一、基本案情
長春SD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5月,大型商貿企業,中外合資企業,中方股東長春HH有限公司占35%股份,外方股東香港ACE公司占65%股份。該公司自營業以來,由于管理不善、地理位置較偏、周邊尚未形成整體商業氛圍、外部經營環境不景氣等多種因素,導致招商工作舉步維艱,商場經營面積大量閑置。截止至股權轉讓前,該企業持續虧損,經營過程中從未繳納過企業所得稅。鑒于該公司多年不良的經營管理狀況和對未來市場的不良預期,最終該公司的外方股東香港ACE公司決定將所持65%的股份轉讓給中方投資者長春HH有限公司。經長春市稅務局和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國際稅收團隊的持續監管,向香港ACE公司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提示其本次股權轉讓可能存在的涉稅風險,最終在稅企雙方采用成本法評估的基礎上,確定最終股權轉讓價格為51365萬元,被轉讓方長春SD有限公司原始注冊資本5000萬元,轉讓方初始投資成本為3250萬元,應計算的股權轉讓收益為48115萬元。
二、監管情況
長春市稅務局通過年度例行向全市非居民企業下發《非居民股權轉讓相關信息統計表》和《非居民股權轉讓風險提示》,了解到長春SD有限公司的外方投資者香港ACE公司計劃從該公司撤資。長春市稅務局第一時間查詢了香港ACE公司在中國的其他投資情況,未查詢到在中國境內有其他投資情況,遂將本次香港ACE公司股權轉讓列為日常監控管理對象,避免因監管不到位可能會造成稅款永久性流失的潛在風險。
長春市稅務局國際稅收團隊全面審核被轉讓企業資產狀況、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重點關注被轉讓企業資產構成,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進行逐項統計分析。調查人員關注到該公司取得的土地價格歷史成本較低,現場訪談被轉讓企業所在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了解到該公司所處土地為其成立時在管委會購買的,價格僅3000余萬元,至10年后的股權被轉讓前,隨著公司所處區域發展較快,建設速度較高,該土地市場價值已遠遠超過其歷史成本價格,調查人員遂將土地升值部分作為重點跟蹤監控項目。
調查人員分別約談被轉讓企業長春SD有限公司、股權轉讓方香港ACE公司和股權受讓方長春HH有限公司財務負責人,分別向被轉讓企業、股權轉讓方及股權受讓方傳達并講解了他們各自應承擔的股權轉讓涉稅義務,在被轉讓股權的中國居民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義務和股權受讓方扣繳股權轉讓稅款義務。同時,向他們分別說明了不履行相應義務所面臨的法律風險。
三、補稅情況
長春市稅務局和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TP團隊在訪談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長春市國土資源局和長春市專業評估師事務所的基礎上,對被轉讓企業所擁有的商業地產項目市場價值進行持續關注進而實施對股權轉讓方股權轉讓價格及轉讓收益實施持續監控管理。當股權轉讓方香港ACE公司被長春市稅務局和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稅務局TP團隊要求就股權轉讓事項計算申報繳稅時,該公司財務負責人員非常驚訝,他們認為,自香港ACE公司2007年投資成立長春SD有限公司以來,一直持續虧損,10多年間沒有獲得任何投資收益,相反,該項投資令他們損失慘重,轉讓一個已累積虧損達4個多億的企業股權仍要交稅是他們所沒有想到的,也是無法接受的。
調查人員向股權轉讓方香港ACE公司解釋:該公司就股權轉讓事項是否需要需要向中國交稅和交多少稅,一是取決于香港ACE公司轉讓持有的中國境內居民企業股權,是否屬于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由于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因此,該等股權轉讓所得屬于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中國具有征稅權;二是取決于是否存在股權轉讓所得,有所得被轉讓股權所在地稅務機關就需要按照來源地履行征稅權;三是取決于中國和香港簽定的《內地和香港特別行政區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安排》約定的股權轉讓應執行的稅率。監管人員繼而解釋,該公司盡管持續虧損,但由于被轉讓企業所屬固定資產中的土地,10多年間形成了大幅增值,在對被轉讓企業進行價值評估時,不能只靜態地看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由于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基本上都是按照歷史成本法記賬的,而股權轉讓過程中,涉及的資產計價是需要遵循市場定價原則的,結合該公司的具體情況,在充分考慮土地現行市場價值基礎上,被轉讓企業評估后的價值較高,從而形成了現實的股權轉讓所得。同時,由于ACE公司所在的香港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安排約定,股權轉讓所得應按照10%的稅率在中國繳稅。經過多輪輔導和耐心講解,最終,股權轉讓方完全理解了我國的稅法和內地與香港的稅收安排的規定,并欣然同意就本次股權轉讓在對被轉讓股權企業的土地價值進行專業評估的基礎上,就轉讓所得在長春申報繳稅,最終在成本法評估的基礎上,經稅企雙方多輪談論,股權轉讓方主動向被轉讓股權企業所屬稅務機關申報繳納股權轉讓企業所得稅4811.50萬元。
三、案例啟示
從形式上看,被轉讓標的存在嚴重虧損,投資方對該標的實施轉讓通常不會產生轉讓收益,一般不會產生轉讓收益所得稅。該項非居民股權轉讓的成功監管案例,使我們充分認識到,國際稅收管理決不能被表面現象所蒙蔽,決不能只關注靜態的報表表內因素,還要關注動態的報表表外因素,保持國際稅收管理高度的職業懷疑態度,養成良好的國際稅收管理職業判斷能力,堅持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實施全面客觀的經濟分析至關重要。
國際稅收崗位人員應清楚掌握外商投資企業外資股東變動時,被投資企業需先行到所在地商務部門申請,然后到工商部門申請變更工商登記,再到所屬稅務機關申請變更稅務登記的一系列流程。因此,稅務機關特別需要與商務、工商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至少每年定期主動走訪商務、工商部門,及時獲取外資股東變更活動信息。同時,稅務機關應切實加強企業股權變更稅務登記變更登記管理,定期篩查統計轄區內股權變更企業信息,要求申請辦理股權稅務登記變更的企業提供完整涉稅資料,及時掌握股權交易監管主動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