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稅務局: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辦稅指南
境外投資者享受暫不征稅稅收優惠辦稅指南
業務概述
為進一步積極利用外資,促進外資增長,提高外資質量,鼓勵境外投資者持續擴大在華投資,對境外投資者從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分配的利潤直接投資,凡符合規定條件的,實行遞延納稅政策,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以下簡稱“暫不征稅”)。
上述“符合規定條件”是指,境外投資者在2017年期間以實際取得的分配利潤直接投資鼓勵類項目,或者在2018年以后以實際取得的分配利潤直接投資非禁止類項目的情形。
政策依據
一、《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 關于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適用范圍的通知》(財稅〔2018〕102號)
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 提所得稅政策適用范圍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3號)
三、《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商務部關于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7〕88號)(2018年1月1日起廢止)
四、《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征收預提所得稅政策有關執行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3號)(2018年1月1日起廢止)
五、《國務院關于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39號)
資料報送及辦理流程
1、享受優惠備案流程
a.事前備案享受優惠辦理流程
報送資料:
·《非居民企業遞延繳納預提所得稅信息報告表》;
·《中華人民共和國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
辦結時限:即時辦結。
注意事項:
·境外投資者自行審核判斷符合優惠條件的,應填寫《非居民企業遞延繳納預提所得稅信息報告表》,并連同證明其符合政策條件的資料提交給利潤分配企業審核;
·利潤分配企業按規定審核境外投資者提交的資料,認為符合以下條件的,在實際支付利潤之日起7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上述資料。
⑴境外投資者填報的信息完整,沒有缺項;
⑵利潤實際支付過程與境外投資者填報信息吻合;
⑶境外投資者填報信息涉及利潤分配企業的內容真實、準確。
b.追補享受優惠備案流程
報送資料:
·《非居民企業遞延繳納預提所得稅信息報告表》;
·相關合同、支付憑證等辦理退稅的其他資料;
·如果境外投資者申請退還的稅款是2017年期間入庫的,還應提交與鼓勵類投資項目活動相關的資料以及省稅務機關規定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辦結時限:即時受理,30日內查實并辦結。
注意事項:
境外投資者按規定可以享受暫不征稅政策但未實際享受的,可在實際繳納相關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申請追補享受該政策,退還已繳納的稅款。
2、補繳稅款辦理流程
補繳稅款情形包括:境外投資者實際收回投資時自行補繳稅款和稅務機關后續管理發現境外投資者不符合暫不稅政策優惠需要追繳稅款兩種情形。
報送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
辦結時限:即時辦結。
注意事項:
·境外投資者實際收回投資的,應在實際收取相應款項后7日內,按規定程序向利潤分配企業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補繳遞延的稅款。
·境外投資者在補繳稅款時,可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協定待遇,但是僅可適用相關利潤支付時有效的稅收協定。后續稅收協定另有規定的,按后續稅收協定執行。
·境外投資者持有的同一項中國境內居民企業投資包含已享受暫不征稅政策和未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的投資,境外
投資者部分處置該項投資的,應視為先行處置已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的投資。
3、法律責任
a.境外投資者的法律責任
·未準確報告信息的責任
境外投資者填報信息有誤,致使本不應享受暫不征稅政策,但實際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的,利潤分配企業稅務機關依法追究境外投資者延遲納稅責任,稅款延遲繳納期限自相關利潤支付之日起計算。
·未按規定自行補繳稅款的責任
境外投資者在實際收回投資時,未按照規定補繳遞延稅款的,利潤分配企業主管稅務機關追究境外投資者延遲繳納稅款責任,稅款延遲繳納期限自實際收取相關款項后第8日(含第8日)起計算。
b.利潤分配企業的法律責任
利潤分配企業未按照規定審核確認境外投資者提交的資料信息,致使不應享受暫不征稅政策的境外投資者實際享受了暫不征稅政策的,利潤分配企業主管稅務機關依照有關規定追究利潤分配企業應扣未扣稅款的責任,并依法向境外投資者追繳應該繳納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