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專家談:稅收如何助力RCEP行穩致遠
11月2日,東盟秘書處宣布,《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已達到協定生效門檻,將于2022年1月1日對已正式提交核準書的文萊、柬埔寨、老撾、新加坡、泰國、越南6個東盟成員國,以及中國、日本、新西蘭、澳大利亞4個非東盟成員國生效。
近日,以“RCEP框架下的稅收對策研究”為主題的第三屆中奧國際稅收交流研討會在線上成功舉辦,來自奧地利維也納經濟大學、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的多位外方專家,與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國家稅務總局國際稅務司及相關院校的中方代表,就稅收如何助力RCEP行穩致遠展開了交流討論。
與會專家一致認為,RCEP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以來的又一次全局性開放,對促進區域經濟繁榮和世界經濟復蘇具有積極意義。伴隨RCEP走向實踐,稅收作為跨境貿易和投資的重要考量因素,必會在推動區域經濟一體化乃至全球經濟治理中大有作為。
RCEP影響深遠 稅務部門需積極應對
RCEP涉及的稅收條款主要集中在關稅減讓、原產地規則、海關程序簡化和貿易便利化措施、國民待遇和最惠國待遇、保障措施和反傾銷及反補貼稅等方面。多位專家認為,RCEP生效會對各成員國的稅收制度、稅源管理、稅收合作等多個領域產生潛在和深遠的影響與挑戰。
“稅收、貿易投資和監管之間的相互作用日益增強。”通過視頻連線,奧地利維也納經濟大學全球稅收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杰弗里·歐文斯介紹說,過去10年間,WTO補貼、非歧視和投資仲裁領域中涉及稅收措施的案件不斷增加。評估RCEP涉稅條款的潛在影響,將是各成員國迎接RCEP落地的關鍵。
屏幕這端,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顧問王力表示,RCEP簽署及落地對區域稅收協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RCEP涉稅問題研究也相應成為國際稅收領域的一項重大課題。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在今年初就確定了“RCEP框架下的稅收對策研究”主題,從理論和實務兩個維度持續展開研究,力求在服務構建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和助力區域經濟一體化方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山東省國際稅收研究會副秘書長王淑增認為,區域共同市場將造成國家間的稅收協調不斷增強,可能會給成員國稅制帶來趨同性。伴隨區域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的調整,成員國稅收征管能力和稅收征管協作也將面臨挑戰。
專家還提醒,要關注經濟數字化對稅收的挑戰。目前,已有136個國家和司法管轄區就“雙支柱”國際稅改方案達成共識性協議,但菲律賓、柬埔寨、老撾和緬甸這4個東盟國家并不包含其中。此外,RCEP電子商務條款對標歐盟等高水平自由貿易區規則,但RCEP成員國之間信息化建設水平參差不齊,可能導致“數字鴻溝”的出現,進而阻礙區域稅收協調的深入推進。
遵循RCEP框架 提升稅收對策實效性
歐文斯認為,從RCEP簽署一開始就討論稅收,是為了確保協定生效后的稅收問題能夠被正確、公正地處理,這需要兼顧保障政府稅收利益和為納稅人提高稅收確定性。
奧地利維也納經濟大學全球稅收政策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伊萬·拉扎羅夫的觀點是,促進貿易自由化和禁止有害稅收競爭要雙管齊下。RCEP各成員國應盡量避免參與有害稅收競爭,否則可能會削弱其他國家加入RCEP的獲得感。對來自有害稅收競爭國家的投資者或是與這些投資者交易的本國納稅人,應實施更加復雜的稅收措施。
專家認為,應進一步加強各成員國稅制協調和稅收征管協作。
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副秘書長彭寧談到,RCEP生效后將促進區域內資本的流動,為適應大量資本的進入和撤出,各成員國需進一步提升國內稅收征管水平。
廣西財經學院廣西(東盟)財經研究中心教授霍軍建議,加快完善RCEP區域稅收協定網絡,拓展區域多邊稅收征管協作。
專家認為,應建立有效的稅收爭端解決機制。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教授李旭紅認為,目前,RCEP成員國在經濟發展水平、自然資源稟賦等方面差異巨大,不排除稅收爭端發生時,有些稅務機關出于維護本國稅收利益的考慮,作出不利于企業的解釋和裁定。目前,RCEP內部沒有類似同行審議的監督機制對該類問題進行約束,也暫時沒有投資者—國家爭端解決機制(ISDS)。此外,RCEP投資規則排除了投資者通過最惠國待遇條款適用其他爭端解決程序,投資者將無法依據RCEP投資規則通過國際投資仲裁這一更加主動、也更加平等的方式獲得救濟。
江蘇省常州市國際稅收研究會會長胡云松建議,RCEP可參考歐盟的做法,成立專門的區域稅收協調機構。但由于RCEP還處在起步階段,在短時期內建立這樣一個機構比較困難,不妨先成立非強制約束力的區域稅收論壇,吸納各方稅收專家參加,待條件成熟時,再升級為區域稅收協調機構。
外方專家也持類似觀點。無論是涉及調解或仲裁的專家小組,還是用作情報交換或經驗交流的稅收平臺,其建立都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一定要在RCEP框架下去推進,從大局出發,既保證稅制公平正義,又要保護投資者利益。“這是不是一個高效的方法,關鍵要看各成員國愿不愿意去相互協商,真心推動爭端的最終解決。”奧地利維也納經濟大學全球稅收政策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喬伊·瓦魯谷·恩杜拜說。
迎接RCEP落地 稅企攜手“走出去”
隨著RCEP生效,全球經濟將開啟“亞太時代”。
美國智庫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預測,RCEP可能會在2030年前每年讓成員國的國民總收入增加1860億美元,這比《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伙伴關系協定》(CPTPP)所能增收的1470億美元要多。
日本《讀賣新聞》稱,RCEP是一個覆蓋亞太地區的巨大貿易圈,其生效將大大促進區域內的貿易和投資活動,或許可幫助企業重組供應鏈。
中國商務部原副部長魏建國近日接受采訪時表示,中國加入RCEP,將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加大“走出去”步伐,促使中國制造業加快從中低端向高端發展。
廣西柳工機械股份有限公司對此充滿期待。該公司是廣西最早的“走出去”企業,目前已擁有覆蓋超過1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300多家經銷商。“RCEP落地將大大有利于公司產品出口。目前,我們正在專項培養熟悉海關法規及進出口關稅的管理人員,以便更好地享受RCEP關稅減讓及快速通關的政策紅利。”該公司財務負責人黃鐵柱說。他也對稅收管理服務表達了新期待,希望稅務部門持續完善對外投資法律法規及案例分享,尤其是對中國和境外國家的稅收協商典型案例的解讀和分享。
借RCEP東風,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業務版圖再擴張。德勤中國稅務及商務咨詢合伙人宮濱介紹說,他們將協助企業迎接這一大好歷史機遇。基于被服務企業的長遠發展戰略與整體經營計劃的考慮,協助企業優化其商業模式及供應鏈安排,提升企業的協同效應,合規降低稅收成本和風險,提高物流效率和貿易合規程度。
稅務部門如何幫助企業搭乘RCEP快車?
有專家建議,稅務機關應為跨國企業提供必要的稅收風險提示服務,通過出臺有針對性的稅收指引,公布有參考性的稅收案例,總結有規律、可量化的稅收指標,促進RCEP區域內跨國企業關聯利潤水平合理化發展。
與會專家相信,RCEP在實踐中會催生更多與稅收相關的新議題。比如,RCEP如何與“一帶一路”倡議相銜接?WTO規則如何繼續適用?區塊鏈技術在消除非關稅壁壘方面將起到什么樣的作用?這些都是今后需關注和研究的重點。
據了解,中奧國際稅收交流研討會已舉辦三屆,由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和奧地利維也納經濟大學全球稅收政策研究中心共同主辦。本次會議由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付樹林與歐文斯共同主持。